近期,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飲料8類食品22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19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酸價(以脂肪計)、過氧化值(以脂肪計)、大腸菌群指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清鎮市云耀食品商行 銷售的標稱龍里縣佳奇食品廠生產的麻辣豌豆,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二、清鎮市欣晨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安順開發區瞿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瞿記五香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清鎮市欣晨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安順開發區瞿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香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四、清鎮市月明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貴州云豐源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吉洪原味花生(烘烤類),經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發現,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貴州云豐源實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五、貴陽文通糧油經營部銷售的標稱貴州老不管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風味水豆豉,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六、貴陽市德旺佳超市銷售的標稱貴陽黔茗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開胃水豆豉(210g/瓶),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七、貴陽市德旺佳超市銷售的標稱貴陽黔茗坊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開胃水豆豉(610g/瓶),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我局已責成相關市(州)食品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貴陽市、安順市、黔南州等市(州)食品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貴陽市食品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州)食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省市場監管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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