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類、調味品等4類食品295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91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其他微生物、超范圍食品添加劑、質量指標等指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其他微生物問題
1.山南新區三和羅雪銀超市經銷的合肥市金鄉味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生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2.六安市葉集區好又多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合肥旺夫婆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薯淀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超范圍食品添加劑問題
六安市葉集區好又多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馬鞍山易蓮調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粉,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馬鞍山易蓮調味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質量指標問題
山南新區淮之樂超市經銷的安徽洞封皖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老白干(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合肥、馬鞍山、阜陽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淮南、六安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并向社會公布處置結果。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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