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衛生健康委(局)、委相關處室(局),自治區疾控中心、衛生計生監督局、計劃生育協會、健康教育所: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居民營養實施方案(2018-2030年)的通知》(寧政辦發〔2018〕70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各項工作任務,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國民營養健康指導委員會工作規則等文件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19〕298號)要求,經委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將《自治區居民營養實施方案(2018—2030年)委內任務分工方案》和《自治區居民營養實施方案2019年委內重點工作》印發給你們,請根據職責分工認真貫徹落實,于年底前完成相關工作任務,并形成工作總結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局。
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