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4日,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公示2017年流通領域眼鏡商品質量第二次抽檢結果,12種眼鏡主要為光透射比、交通信號透射比不符合相關標準。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對抽查檢驗中發現的不合格商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已責令停止銷售,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了處罰。凡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和有關經銷商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未采取相關措施的,工商部門將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查處。 ? 呼和浩特市工商局2017年流通領域(眼鏡類)第二次質量抽檢不合格商品統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