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164批次監督抽檢結果,涉及糧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酒類、水果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方便食品、飲料、罐頭、豆制品、糕點、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蜂產品、餐飲食品(復用餐飲具)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8大類。其中不合格樣品9批次,合格樣品155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檢驗項目見附件。
不合格樣品9批次,分別為:
1. 調味品1批次,大同市華林有限責任公司振華南街超市銷售的標稱由懷仁市綠草地餐飲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火鍋底料(清湯)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檢出值0.34g/kg,標準規定≤0.05g/kg),生產日期2019年4月10日。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2.肉制品1批次,沃爾瑪(山西)商業零售有限公司運城河東東街分店銷售的標稱由平遙縣佳味佳食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豬蹄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0.784g/kg,標準規定≤0.075g/kg)和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0.5,標準規定≤1)超標,生產日期2019年4月9日。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3.蜂產品1批次,運城市益生祥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由山西山屯農副產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土蜂蜜中菌落總數超標(檢出值7.1×104CFU/g,標準規定≤1000CFU/g),生產日期2019年5月17日。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4.罐頭1批次,大同市城區盛世陽光土特產超市銷售的標稱由廣靈縣天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畫眉驢肉中鎘(以Cd計)超標(檢出值0.3mg/kg,標準規定≤0.1mg/kg),生產日期2019年4月10日。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5. 餐飲食品(復用餐飲具)4批次,抽自太原市迎澤區塞北玉羔羊牛羊肉桃南店使用的方形碗和橢圓盤檢出大腸菌群/50cm2; 抽自太原市迎澤區麥子面館使用的骨碟和湯碗檢出大腸菌群/50cm2,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50cm2。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
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萬榮縣易家生活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由山西晟浩糧油有限公司生產的精煉棉籽油中溶劑殘留量超標(檢出值339mg/kg,標準規定≤20mg/kg),生產日期2019年3月3日。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合格155批次,具體為:
1.糧食加工品37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等8項指標。
2.乳制品8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等16項指標。
3.肉制品8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15項指標。
4.酒類10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等11項指標。
5.水果制品5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16項指標。
6.蔬菜制品4批次,檢驗項目為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15項指標。
7.蛋制品5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4項指標。
8.薯類及膨化食品8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8項指標。
9.方便食品2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標等10項指標。
10.飲料9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指標等21項指標。
11.罐頭1批次,檢驗項目為食品添加劑、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標等9項指標。
12.豆制品9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指標等10項指標。
13.糕點20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等23項指標。
14.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檢驗項目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等3項指標。
15.蜂產品2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獸藥殘留等13項指標。
1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6批次,檢驗項目為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10項指標。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導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備注:
1.二氧化硫殘留量
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原料把關不嚴帶入,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了食品添加劑。二氧化硫殘留量過多,不僅能破壞維生素,還能使鈣形成不溶性物質,影響人體對鈣的吸收。
2.山梨酸及其鉀鹽
山梨酸是目前使用較普遍的防腐劑。山梨酸及其鉀鹽越來越廣泛地應用在肉制品和鮮肉的防腐上,它可以抑制病原體,阻止肉毒桿菌霉素和減少亞硝酸胺含量,延長肉制品的貯存期。如果食品中添加的山梨酸超標嚴重,消費者長期食用,在一定程度上會抑制骨骼生長,危害腎、肝臟的健康。
3.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標原因可能是生產工藝控制不嚴,防腐劑使用未嚴格按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要求使用。
4.菌落總數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產加工過程受微生物污染,生產加工過程中工藝把關不嚴,人員、設備和環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產品殺菌不徹底或在儲運過程中未能持續保持儲運條件等原因造成。
5.鎘(以Cd計)
鎘屬于重金屬污染物指標,主要是環境污染帶入原料的,說明生產企業對原料把關不嚴,使用了鎘含量超標的原料,也不排除從生產設備遷移入食品的可能。
6.溶劑殘留量
溶劑殘留常見于采用浸出法加工生產的食用植物油中,用壓榨工藝生產的食用植物油不允許使用抽提溶劑,所以壓榨工藝生產的食用植物油標準規定溶劑殘留量為不得檢出。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業生產過程違規對原料或棉餅使用了抽提溶劑,也可能是企業將壓榨油與浸出油混合銷售,虛假標示生產工藝等。
7. 大腸菌群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或餐飲具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復用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由于產品的清洗、滅菌不徹底,或存放過程中污染等原因導致。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