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監督抽檢蜂產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和食鹽等5大類食品177批次樣品,根據食品相關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不合格1批次、合格176批次?,F將具體情況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況(詳見附件1)
食用農產品: 湘潭縣易俗河鎮誠信超市銷售的綠豆芽,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 不符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要求)。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予以查處,并要求責令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對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相關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二、合格食品情況(詳見附件2)。
特此公示。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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