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抽檢(以下簡稱抽檢)食用農產品124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19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檢驗和判定依據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經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和產品明示標準,具體情況通告如下(詳見附件2、3):
一、總體情況
食用農產品124批次,不合格5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1.石泉縣家友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烏雞,氧氟沙星檢出值為45.6μg/kg。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及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陜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2.石泉縣文華萬友果蔬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烏雞,氧氟沙星檢出值為33.4μg/kg。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及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陜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3.姓名:張財(居住地:延安市子長縣);身份證號:61062319831113****銷售的標稱羊肉,磺胺類(總量)檢出值為2.03×104μg/kg。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及標準規定為≤100μg/kg。檢驗機構為陜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4.陜西恒生商業連鎖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羊肉,磺胺類(總量)檢出值為188μg/kg。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及標準規定為≤100μg/kg。檢驗機構為陜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5.韓城市新城區王記便民店銷售的油麥菜(葉菜類蔬菜),克百威檢出值為0.046 mg/kg,標準值為 ≤0.02 mg/kg。檢驗機構為農業農村部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楊凌)。
三、不合格產品處置情況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安康、延安、榆林、韓城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查處情況將于法定時限內向社會公布。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食品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6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