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內蒙古、山東、河南、四川、陜西、甘肅、青海、寧夏等?。ㄗ灾螀^)農業農村(農牧)廳:
今年是黃河禁漁期制度調整實施的第一年。為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維護黃河禁漁期秩序,沿黃各地漁業漁政部門扎實開展黃河禁漁專項執法行動,取得積極成效。據不完全統計,黃河禁漁期沿黃9?。ㄗ灾螀^)累計查辦違法違規案件346起、移送司法處理案件45起??偟目?,黃河禁漁秩序整體穩定。為提升漁政執法水平,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作用,現從沿黃各地漁業漁政部門查處的案件中,選取7起案件通報如下。
一、山西省臨汾市安澤縣農業農村局查處周某某等人使用電魚方法非法捕撈案
2022年4月3日晚至4日凌晨,周某某、喻某某、陳某某三人分工配合,使用電捕魚器在沁河流域安澤段進行非法捕撈,未取得漁獲物。檢察機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依法監督公安機關撤銷刑事立案。安澤縣農業農村局成立專案組進行周密調查取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對周某某處以2000元罰款,對喻某某和陳某某分別處以1500元罰款,并按照《非法捕撈案件涉案物品認(鑒)定和水生生物資源損害評估及修復辦法(試行)》的規定,監督其按照水生生物直接損害11倍的補償額度購買魚苗665.5千克用于增殖放流,履行生態修復義務。
二、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農牧局查處劉某未依法取得捕撈許可證非法捕撈案
2022年4月21日夜間至22日凌晨,烏海市農牧局執法人員開展夜查執法活動時,發現劉某駕駛橡皮艇在烏海湖內捕魚,現場查獲鯽魚等漁獲物23千克。經查,劉某未取得捕撈許可證。烏海市農牧局依據《漁政執法工作規范(暫行)》有關先行處置漁獲物的規定,將已死亡但具有經濟價值的23千克漁獲物進行變賣,變賣所得作為違法所得予以沒收,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橡皮艇予以沒收。
三、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查處宋某某在禁漁期非法捕撈并銷售漁獲物案
2022年5月28日,烏拉特前旗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聯合烏梁素海護海大隊護海人員,對烏梁素海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宋某某正在向養殖戶齊某某銷售漁獲物。經查,涉案漁獲物共50千克,系宋某某于5月26日在烏梁素海六分場海域內非法捕撈所得。執法機關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對其處以沒收非法捕撈的漁獲物50千克、罰款2000元的處罰。
四、山東省泰安市東平縣東平湖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查處“魯某漁24735”在禁漁期非法捕撈案
2022年7月6日,東平縣東平湖管理綜合執法大隊老湖中隊執法人員在東平湖南堂子村以東水域執法巡查時,發現楊某某和高某某夫妻二人駕駛“魯某漁24735”船從事非法捕撈活動,未取得漁獲物。執法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等規定對船主楊某某作出罰款10000元的處罰。
五、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農業農村局查處于某在禁漁期非法捕撈案
2022年7月25日夜間,石嘴山市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巡查黃河惠農段時,發現于某正在撒網捕魚,現場查獲非法捕撈的鯉魚3.52千克。執法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對其處以沒收漁獲物、罰款1500元的處罰。
六、河南省三門峽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查處高某某等人在禁漁期非法捕撈案
2022年7月28日,三門峽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與三門峽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聯合執法過程中,發現高某某與其子高某駕駛涉漁“三無”船舶,使用禁用漁具“迷魂陣”從事非法捕撈活動?,F場查獲鯽魚、白條、泥鰍等幼魚苗共計192.5千克。二人在禁漁期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水產品,涉嫌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已由公安機關刑事立案。
七、河南省洛陽市新安縣農業農村局查處張某某在禁漁期非法捕撈案
2022年7月29日,新安縣農業農村局與公安機關進行聯合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張某某駕駛機動鐵船從事非法捕撈活動。經調查,張某某多次在禁漁期內非法捕撈銀魚,總重量約為570千克,銷售漁獲物違法所得超過20000元。因張某某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新安縣農業農村局將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案件目前已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上述7起典型案件的嚴厲查處,體現了漁業漁政部門重拳整治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漁業秩序的堅定決心。各級漁業漁政部門要繼續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漁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漁業高質量發展,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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