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執法總隊,有關單位:
為落實市場監管總局《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令第60號,以下簡稱《規定》),推動本市特殊食品經營企業強化食品安全責任制,規范食品安全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促企業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各區市場監管局(含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下同)要督促指導轄區特殊食品經營企業依法配備與企業規模、食品類別、風險等級、管理水平、安全狀況等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
1.配備管理人員。特殊食品經營企業均應依法配備具備相應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食品安全員。其中,大中型食品銷售企業、連鎖銷售企業總部應當配備食品安全總監。
2.明確崗位職責。特殊食品經營企業應當結合企業實際,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的崗位職責,細化制定《食品安全總監職責》《食品安全員守則》。
3.建檔記錄備查。特殊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將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人員的設立、調整情況,《食品安全總監職責》《食品安全員守則》以及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和報告等履職情況予以記錄并存檔備查。
二、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督促特殊食品經營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管控和食品安全自查等管理制度,并督促企業執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完善風險管控制度。特殊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企業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總監、主要負責人等應當根據《規定》要求落實各自職責,并參照《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示例)》(附件1)、《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示例)》(附件2)、《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示例)》(附件3)等,做好相應記錄并存檔備查。
2.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特殊食品經營企業應當按照《規定》要求,結合《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特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自查和報告管理規定》要求,進一步完善企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狀況全面檢查評價,每年不少于1次。
三、加強對轄區特殊食品經營企業的檢查指導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檢查指導,督促特殊食品經營企業依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確保規定要求落地落實。
1.加強日常檢查。各區市場監管局應將企業落實《規定》情況納入特殊食品經營企業日常檢查內容。將企業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等管理制度,企業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以及整改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對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或者未按責任制要求落實食品安全責任的特殊食品經營企業,依法處置。
2.加強宣貫培訓。各區市場監管局應采取線上線下等多種渠道、多種方式,組織開展對《規定》的宣傳和具體內容的解讀,引導特殊食品經營企業依法落實主體責任,并培育一批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示范企業。同時,加強對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執法干部的宣傳培訓,確保執法干部準確理解、全面掌握《規定》主要內容,提高監管能力和執法水平。
3.組織抽查考核。各區市場監管局應對本轄區特殊食品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開展監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統一思想認識,深刻認識做好落實《規定》的重要意義,結合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有關工作要求和本轄區實際,有序推進特殊食品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并及時報送有關工作信息。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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