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海關與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近日采取聯合行動,打擊涉嫌銷售及走私未經檢疫食材的活動。期間有9家食肆及9名“水客”被查獲,共檢走蔬菜約220公斤、肉類28公斤、家禽20公斤、加工食品2公斤、腌制及豆類制品15公斤;另外在其中一名“水客”身上緝獲未完稅香煙22包(共440支)。
澳門海關與民署食安中心將持續打擊來歷不明的食品流入澳門,不定時巡查澳門食肆及販賣食材地點,通過不同渠道打擊非法走私食材活動,以保障當地的食品安全。
澳門民政總署將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起訴涉案食肆及“水客”,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5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600日罰金(澳門元,下同);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5萬至60萬元罰款。
上述走私未完稅香煙的“水客”,澳門海關檢控其違反《對外貿易法》,一經定罪,可被科處5000元至10萬元罰款,被緝獲的貨物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澳門海關及民政總署同時呼吁,市民若懷疑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蔬菜作為食材,或發現有非法進口肉類、蔬菜收集點時,可立即向海關或食安中心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