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2月26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第48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抽檢的糧食加工品、調味品、飲料、酒類、糕點、炒貨及堅果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速凍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方便食品等16大類119批次樣品中,發現不合格樣品7批次。
不合格食品中,3批次飲用水檢出溴酸鹽超標,分別為:平陸縣溫派人人家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廣西省泉水叮咚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2018年6月7日)、平陸縣溫派人人家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廣西省康之源天然山泉水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2018年3月20日)、夏縣鼓樓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陜西省寶雞九龍富鍶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天然礦泉水(生產日期:2018年7月20日)。
飲用水中的溴酸鹽是水源水在經過臭氧消毒后所產生的副產物。《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中規定,包裝飲用水中溴酸鹽應≤0.01mg/L,《GB 8537-2008 飲用天然礦泉水》中規定,飲用天然礦泉水中溴酸鹽應小于0.01mg/L。造成飲用水中溴酸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消毒時過量使用臭氧;出廠把關不嚴。
不合格食品中還有2批次為炒貨及堅果制品,其中,朔州市平魯區都客潤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山東省金沙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沙土田園原香瓜子(生產日期:2018年8月27日)檢出過氧化值超標,檢出值為1.40g/100g。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一般不會影響人體健康,但過高時可能會引起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氧化,或者是由于原料儲存不當、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等導致油脂酸?。淮送?,植物油精煉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過氧化值不合格。
另1批次不合格炒貨及堅果制品為鄰家鋪子便利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被抽樣單位地址:運城市鹽湖區文化產業園區南風大道以西)銷售的標稱廣東省揭西縣鳳江綠野食品廠(分裝)生產的五香花生(生產日期:2018年10月18日),該產品檢出了二氧化硫殘留。
二氧化硫(以及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等添加劑)對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均產生二氧化硫殘留。攝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體內經酶轉化后由尿液排出體外,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但如果長期過量攝入二氧化硫,可能會對健康不利。
另外, 還有1批次糕點和1批次冷凍飲品不合格,不合格樣品分別為:山西吉隆斯商貿股份有限公司原平家家利超市銷售的標稱遼寧省黑山縣澤睿食品加工廠生產的核桃多(烘烤類糕點)(生產日期:2018年10月17日)、運城市鹽湖區西城飛杰速凍食品配送中心銷售的標稱山東省雪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三色杯雪糕(生產日期:2018年5月29日)。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成相關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31投訴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