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北區保利堂商店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食品經營活動,被市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罰。
據了解,2018年11月06日市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發現,市北區保利堂商店(韓書慧)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在市北區人民一路42號-34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在其營業場所銷售標注為“金奧力蛋白粉、魚油軟膠囊”等保健食品,并有2018年11月05日的收款收據顯示銷售魚油軟膠囊等保健食品的事實為證。
據調查,涉案食品的貨值金額950.00元,違法所得75.00元。市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市北區保利堂商店作出: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75.00元;罰款人民幣50000.00元,合并罰沒款人民幣50075.00元;同時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