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生豬養殖屠宰及加工環節非洲豬瘟防控工作,近日,河南省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發布《生豬養殖屠宰及加工環節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實驗室建設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該指南適用于河南省范圍內生豬養殖場、屠宰廠以及以生豬產品為原料的食品加工企業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實驗室建設。
根據指南,非洲豬瘟檢測實驗室應處于一個相對獨立(建有屏障或緩沖區)或封閉的區域;可共用建筑物,與建筑物其他部分相通,但應設可自動關閉的帶鎖的門;應設更衣室、樣品處理室、試劑配置區、核酸提取區、擴增分析區和無害化處理室,且有明確的標識。
指南給出了實驗室布局圖,同時要求主要功能室之間配備傳遞窗,無害化處理室可獨立于主要功能室之外。
實驗室在儀器設備方面,應配備離心機、核酸提取儀、熒光定量PCR儀等儀器設備;在人員配備方面,要求配備2~3名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獨立應用熒光定量PCR方法開展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工作的能力。
據了解,此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關于在加工流通環節開展非洲豬瘟病毒檢測的公告》,要求自5月1日起,豬肉制品加工企業在采購生豬產品原料時,除了檢驗“兩證明一報告”外,還需對生豬產品原料進行非洲豬瘟病毒的檢測。本次指南的出臺,給相關企業建設非洲豬瘟檢測實驗室提供了細化的可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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