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食品監管“四個最嚴”要求,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的總體部署,遵循“制度先行、規范登記、從嚴監管、廣泛宣傳”的總體思路,不斷強化對食品小作坊的監管,切實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努力提升全市食品小作坊質量安全水平。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關于食品小作坊法治建設的規定要求,天津市2015年12月成立了由市政府法制辦和市場監管委組成的《天津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辦法》立法工作組。該辦法于2016年9月21日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6號向社會公開發布,并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實施。
該辦法確立了食品小作坊許可制度,創設了食品小作坊“負面清單”和“正面清單”相結合的管理制度,明確了地方政府和職責部門責任,并明確了監管的機制和方式。此后,在法規引導下,天津市食品小作坊逐漸從零散經營轉變為集中統一生產,行業結構得到優化。
按照天津市“食品三小”立法工作的總體部署,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及時啟動配套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于2017年5月9日發布《天津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食品小作坊登記條件、程序和時限要求,建立了事中事后監管機制和退出機制,明確實施監管的具體措施和要求,完善了食品小作坊監督管理制度體系。
為促進全市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風險控制能力提升,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天津市市場監管委還會同天津市衛健委制定發布《天津市地方特色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地方食品安全標準,2018年12月20日正式發布。
該標準針對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場所條件、生產設備設施、運輸工具、從業人員管理等9個方面,結合食品安全密切相關的條件要求進行了細化和明確。
這是天津市首部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者事中事后監管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在食品小作坊監管制度建設方面走在全國前列。該標準為推動本市傳統特色食品的傳承和發展,并與現代食品行業規范化、標準化、精細化管理相適應,提升食品小作坊質量安全整體水平等,打下了堅實的制度基礎。
同時,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強宣傳、重指導、抓執行,做好小作坊登記管理工作。各區市場監管局依照《天津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辦法》《天津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及《天津市地方特色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有關規定,及時制定食品小作坊食品品種管理目錄,全面開展食品小作坊登記工作,通過集中宣傳、上門培訓、重點指導、現場觀摩等多種方式,做好食品小作坊登記許可審批、現場核查和監督管理工作,規范食品小作坊生產行為。
各區市場監管部門采取召開培訓會、發放宣傳材料等多種方式,加大法規制度的宣貫力度,就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許可流程及相關表格填寫進行全面培訓。為方便辦理登記手續,部分區局還制定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許可流程圖、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材料清單等便民措施,對咨詢的申請人一次性告知申辦食品小作坊登記的流程和要求,方便了辦事群眾。
2018年,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印發《關于在全市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方案》,組織對全市無照無證或有照無證“黑作坊”開展清理整治行動。
截至目前,按照“打擊取締一批、規范發展一批、轉型升級一批”的原則,全市通過調查摸底排查出的419家“黑作坊”已全部整治完畢。其中,取締99家,停止經營205家,轉型升級辦理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19家,轉為食品攤販備案管理96家。
據悉,下一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將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強化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管,加大“黑作坊”檢查力度,對已經取締和停止經營的“黑作坊”進行檢查回頭看,以高度的責任感和創新意識適應新形勢、解決新問題,努力提升天津市食品生產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