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江西頭條新聞客戶端訊 :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確保學生在校用餐安全和營養健康,5月20日,記者獲悉,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
中小學、幼兒園要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規定》要求,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校(園)長負責制,完善食堂加工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食品經營全過程控制管理、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餐廚廢棄物處置、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食品留樣以及飲用水安全管理等與食品安全、營養健康相關的各項管理制度,修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中小學、幼兒園要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有條件的還應建立家長陪餐制度。要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和營養健康管理人員,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堅決防范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加強“潔廚亮灶”建設,暢通食品安全投拆渠道,聽取師生及家長對食堂食品安全的意見、建議,及時發現和解決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方面的問題。
堅決查處出售“三無”食品、“五毛”食品等不合格食品
記者了解到,各級教育、市場監管、衛生健康部門要督促學校與《規定》一一對標,對學校自主經營食堂、對外委托或承包食堂和學生餐飲配送企業以及校園食品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留死角地開展自查自糾,切實摸清家底、摸準病因、列明清單、明確措施、及時整改,防范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在春秋季開學、高考、中考、重要節假日等重點時段,要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專項檢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校園周邊商店、飲食店和流動食品攤點的檢查,堅決查處出售“三無”食品、“五毛”食品和過期變質的不合格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為學生食品安全提供良好環境。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開展校園食品安全風險和營養健康監測,對學校的健康飲食提供營養指導和培訓。
導致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將對負責人從重追究責任
對《規定》實施后仍存在重視不夠、責任不清、自糾不嚴、機制不完善等問題的單位或個人將依據《規定》嚴肅處理,決不姑息。對有關責任人因不執行《規定》、不履行管理責任或履行職責不到位的進行約談或給予相應的處分;對導致學校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依法依紀依規從重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