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東海進入全面休漁,而從5月8日至8月1日,帶魚、大黃魚、小黃魚、銀鯧、鮐魚、三疣梭子蟹、龍頭魚、蝦蛄等8種海洋捕撈冰鮮或者活體水產品全面禁止銷售??山沼浾甙翟L發現,有市場經營戶在推銷產品時稱自己售賣的是新鮮漁獲物。
沈家門金葉市場95號攤位上擺放著的帶魚,售價220元/公斤,鯧魚280元/公斤。攤位經營者魏某聲稱都是鮮貨。“這么貴的東西不會騙你的,是凍的還是新鮮的,一看就能看出來。”
照理說,禁漁期是不可能有新鮮帶魚和銀鯧的。那么這些是違禁銷售物嗎?得知消息后,區市場監管分局執法人員對該市場進行了檢查。
“總體情況還是比較好的,基本上以凍品為主,有新鮮海鮮,主要從韓國海域進口過來的,經營戶均能提供索證索票。”區市場監管分局稽查大隊副大隊長林衍介紹道。
魏某向執法人員提供了《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記者看到《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上共有7種進口海鮮,攤位上賣的帶魚、銀鯧便是其中兩種,上面標注著原產國為韓國。魏某表示自己是從舟山國際水產城進的貨,為招攬生意,才把船凍的說成新鮮的。
“有些市民會問這是新鮮的嗎?如說是冰凍品,他們肯定不會買。我們做生意只是想把東西賣掉。”魏某意識到錯誤后,表示會立即改正。
執法人員對魏某銷售的新鮮鯧魚、帶魚進行了核查,并現場固定相關證據,制作筆錄。目前,魏某因涉嫌虛假宣傳,被區市場監管分局立案調查。
據悉,在“一打三整治”期間,區市場監管分局和轄區市場管理方、水產經營戶、餐飲單位等簽訂了海洋資源保護承諾書和責任書,嚴查違禁漁獲物銷售。目前市場銷售情況較好,但也存在個別商戶為了賣個好價錢,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的現象。去年,區市場監管分局就對此類現象作出過行政處罰。
禁漁期里,經營戶除了東海捕撈的新鮮漁獲不能買賣,用冰凍品當作鮮貨,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行為也是違法的。“在接下去的違禁漁獲物排查中,我們也會向市場管理方、經營戶宣傳好相關規定,督促經營戶誠信經營。”林衍告訴記者,如果經營戶存在虛假宣傳違法行為,他們將根據相關法律對其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