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5月27日,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關于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公告稱,近期,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官網上發布了《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關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7期)》,其中涉及蘇州市部分企業生產經營的不合格食品,現將相關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歐德福超市銷售的標稱南京金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滿口香(花生制菓),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經營者共購進上述批次產品20公斤,貨值476元,銷售17.866公斤,被抽樣2.134公斤,庫存0,召回2.8公斤,未召回的15.066公斤已被消費者購買使用無法召回。針對不合格原因,當事人經排查綜合分析認為:采購產品時索證不全,未把好進貨關。對此當事人已完成整改措施:1、停止經營該不合格產品;2、加強采購索證管理,按規定保存相關憑證。
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三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本局作出如下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9.2元;2、處罰款50000元罰款,罰沒款合計50009.2元,上繳國庫。
另當事人未遵守銷售記錄制度的行為,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我局作出如下處罰:1、警告。
吳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9.2元;3、處罰款50000元,罰沒款合計50009.2元。上繳國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