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十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抽檢信息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市局組織抽檢了茶葉及相關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飲食品、調味品、蛋制品共6類食品共39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8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一、總體情況。餐飲食品23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5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蛋制品1批次,調味品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張灣區云南路天香千層餅店銷售的炸饃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1計)檢出值為170mg/kg,標準規定為≤100mg/kg,檢驗機構為武漢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十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十堰市食品藥品綜合執法支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