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從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農業農村局了解到:今年6月底前,該區農藥經營單位以浙江省農資經營購銷系統為依托記載農藥購進、儲存、銷售等電子臺賬,要基本實現農藥產品實名制購買。從7月開始,區農林業行政執法大隊將對農藥經營單位開展農藥實名制購買情況專項檢查,嚴厲打擊不執行農藥購銷臺賬制度的行為。
5月22日,該區農業農村局發布了《紹興市上虞區農業農村局關于推進農藥實名制購買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各鄉鎮、街道按照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和農業綠色發展的要求,大力推進農藥減量和農藥經營臺賬制度,全力推動農藥實名制購買工作,努力在全市率先全面推行農藥實名制購買。“在購買農藥時,我們要求購買者要出具個人身份證明或其他已經實現實名制綁定的載體,以浙江省農資經營購銷系統為依托,如實登記購買者姓名、聯系方式以及農藥名稱、用途等關聯信息。”上虞區大地農資莊稼醫院相關負責人說。
該區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介紹說,對已發證的經營門店未按規定執行農藥采購臺賬、銷售臺賬制度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單位,按照《農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依法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