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訊 近日,江蘇省首例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21人因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或者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至三萬元不等。
去年4月,江蘇常州金壇警方得到線索,城區一飯店內穿山甲被做成菜肴端上餐桌,每份價格高達萬余元。飯店老板還承諾有穩定貨源,穿山甲是可以長期供應的一道菜。警方調查發現,該飯店的穿山甲來源于江蘇溧陽一家水產批發店的遲某夫婦。遲某夫婦從上海進貨,再販賣至溧陽、金壇等地的私房菜、野味館……一條非法收購、出售穿山甲的利益鏈由此浮出水面。
經審理查明,去年4月至6月間,袁某、杜某、遲某等21人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收購、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穿山甲及熊掌。案中被告人互相印證的收購、出售的穿山甲為11只。這些穿山甲經過多次轉手,悄悄流向餐飲行業,流入貪食野味的顧客口中。該案依法扣押穿山甲活體7只、凍體39只,穿山甲鱗片若干,穿山甲制品2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