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西安市碑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陜西湘衡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筷子)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
碑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監督抽檢中,陜西湘衡餐飲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21日抽檢的一批次消毒餐具(筷子),經檢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GB14934-2016標準要求。現將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檢驗報告送達情況:2019年6月3日,碑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陜西湘衡餐飲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21日抽檢的消毒餐具(筷子)不合格檢驗報告后,立即要求長安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啟動核查處置工作,責成該經營單位立即停止銷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長安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于2019年6月4日將檢驗報告(編號為XC2019050037)送達陜西湘衡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該店對檢驗結果無異議。
二、產品控制情況:陜西湘衡餐飲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21日清洗消毒的消毒餐具(筷子)共計200根,已經于當日全部使用完畢。到核查處置啟動時,庫存數量為零。該店于2019年6月4日啟動召回程序,在店內張貼產品召回公告,至2019年6月10日召回數量為0。原因為筷子已于當日就餐時使用完畢。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陜西湘衡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清洗不合格的消毒餐具(筷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我局給予該單位行政處罰: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經排查,導致涉事物品不合格的原因為該店所使用的消毒餐具(筷子)在使用洗滌劑浸泡后未嚴格用清水沖洗干凈。
該店在明確原因后立即整改,具體措施:1、針對此事進行業務培訓;2、嚴格餐具在接觸洗滌劑后用清水沖洗30秒以上的程序;3、完善健全消毒記錄臺帳,由店長監督臺賬登記,做到準確及時,如實記錄。
長安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于2019年6月11日對該店進行復查,該店整改合格。
西安市碑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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