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原料。 制假販子運輸假產品時被民警擒獲。 制假用具。(圖由相關部門提供)
6月18日,都市新聞記者在“2019年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貴州省啟動儀式上獲悉,貴州省破獲的遵義市“12·18”生產銷售假調味品案,被公安部評為2018年全國偵破的十大食品犯罪典型案件。
造假團伙專制假調味品
警方調查,自2015年年底開始,以犯罪嫌疑人趙某、趙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為謀取暴利,不顧他人生命健康安危,伙同犯罪嫌疑人趙某林、劉某平等人在未取得任何許可、未掌握添加劑添加標準且衛生條件極差的情況下,從原料商朱某亮、吳某琦等人手中進購散味精、散雞精等原料,從吳某勇(現在逃)手中進購太太樂、莎麥等各大品牌調味品外包裝袋,從劉某明等人手中進購各大品牌調味品外包裝箱,及從各地進購內包裝袋、外包裝箱、電子秤、包裝機、編碼機等材料。然后分別在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兩個村子、長沙市長沙縣某飯莊旁和長沙市長沙縣某村子、芙蓉區某小區租賃倉庫生產、加工“太太樂”品牌系列調味品、莎麥雞精系列調味品、大橋雞精、豪吉雞精、李錦記蒸魚豉油系列調味品、家樂辣鮮露、蓮花味精、西湖味精等各大品牌的假冒偽劣調味品。
其中趙某主要負責李錦記蒸魚豉油系列調味品和家樂辣鮮露等偽劣產品的生產及進購假冒偽劣的老干媽風味豆豉油制辣椒、美極鮮醬油、王守義十三香、家樂雞汁、紅99火鍋底料、35火鍋底料、長康芝麻油、黎紅花椒油等。
趙尚主要負責太太樂雞精、莎麥雞精、豪吉雞精、大橋雞精、蓮花味精、西湖味精等偽劣產品的生產及進購假冒偽劣的南德調味品、麥芽粉等。
之后,犯罪嫌疑人趙某、趙尚合伙通過直接送貨、物流配送等方式將生產、進購的各大品牌的假冒偽劣調味品銷往湖南、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河北、江蘇、陜西、重慶等全國13個省份。
該犯罪團伙將其生產制造的太太樂系列、李錦記系列等假冒各大品牌的調味品通過直接送達、物流配送等方式銷售給二級批發商后,再由二級批發商將各種偽劣產品銷售給三級批發商或終端商等,最后由終端商戶將各大品牌的假冒偽劣商品銷售給普通老百姓。
涉案金額超1500萬元
查明該案的來龍去脈后,省公安廳高度重視案件的偵辦工作。2018年6月22日,在省公安廳的統一組織指揮下,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聯動出擊,在遵義市相關縣區、湖南開展收網抓捕行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搗毀生產、倉儲窩點5家。
查獲作案工具打包機2臺、封裝機5臺、電子秤8臺、編碼機3臺、太太樂產品外包裝凹版印刷版滾8個、封裝帶若干、小型工具若干;扣押太太樂系列產品鮮味寶、天天旺、三鮮雞精、味精成品3000余件,莎麥雞精成品300余件,大橋雞精150作件,李錦記蒸魚豆豉油成品2500余瓶;扣押雞精、味精原料共計160余噸;扣押外包裝箱86000余個、各種包裝袋420000余個;凍結涉案賬戶16個合計1260000余元。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涉案金額達1500余萬元。
目前,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龔某某(別名龔某國,小名龔老三,外號“明哥”,男,44歲,遵義市播州區人,漢族,初中文化,無業)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2萬元;
對蘭某某(男,25歲,遵義市播州區人,漢族,初中文化,無業)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6萬元;
對周某某(別名周某,男,24歲,遵義市播州區人,漢族,初中文化,無業)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
對犯罪嫌疑人趙某(別名周某,小名芳姐,女,36歲,土家族,湖南省慈利縣人,初中文化,無業)、趙某(別名陳某,男,34歲,土家族,湖南省慈利縣人,高中文化,無業)、趙某某(別名趙某,男,28歲,土家族,湖南省慈利縣人,高中文化,無業)開展一審審理判決。
2019年3月,該案被公安部評為2018年全國偵破的十大食品犯罪典型案件。
相關案例 貴陽市“11·08”假鹽案
2016年9月,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張某、黃某于糾集在一起預謀做假鹽生意,并協商好由張某聯系假冒的包裝袋來源,張某某上網聯系購買工業鹽,黃某外借所需的啟動資金5萬元后,一同采購生產設備、租用制假窩點,并雇傭犯罪嫌疑人朱某某進行生產假鹽。
同年10月18日至2017年1月7日,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張某、黃某三人共從湖南省某某鹽業有限公司購進工業鹽6次、總噸數202噸,并在廣東省購進假冒“碧源牌”食用鹽包裝袋20余萬個,全都用于假冒“碧源牌”海藻碘鹽的生產及銷售,并以每件85元至95元一件的價格分別銷售給劉某書、劉某勇、夏某某、蔣某某(另案處理)等人,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經檢測機構檢測,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張某、黃某及犯罪嫌疑人夏某某生產、銷售的假冒“碧源”牌食用鹽中,碘含量為“0”。貴州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出具的關于食用非碘鹽對人體危害的說明:貴州省屬于自然環境缺碘地區,長期食用非碘鹽會造成人體危害。
2017年11月,主要犯罪嫌疑人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30000元;張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30000元;黃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罰金20000元;夏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零6個月、罰金10000元;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罰金10000元;朱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罰金10000元;肖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罰金50000元。
荔波硫磺煙熏生蕨菜案
2018年1月底,黃某榮(男,現年60歲)與張某武(男,貴州省荔波縣朝陽鎮人,現年46歲)協議,由黃某榮提供收購生鮮蕨菜的資金、用于熏制生鮮蕨菜的硫磺及利用硫磺熏制生鮮蕨菜的技術,張某武負責幫助其收購生鮮蕨菜并利用硫磺熏制生鮮蕨菜,再由黃某榮進行分銷。
至2018年3月13日被荔波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獲,張某武已利用硫磺熏制生鮮蕨菜共計26600斤。經抽樣檢驗,這些使用硫磺煙熏的生蕨菜二氧化硫含量嚴重超標,并足以造成嚴重食源性疾病。
目前,張某武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