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 嬰幼兒配方乳粉將不得在產品標簽和說明書中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功能性表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以切實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為前提,強化產品配方科學性、安全性審查。征求意見稿修訂說明提出,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自2016年10月實施以來受到高度關注,配方注冊實施過程中,如何嚴格配方注冊、明確不予許可情形,均需明確完善。
征求意見稿進一步嚴格配方注冊。明確7種不予注冊的情形,進一步加大違規懲罰力度,加嚴“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嬰配注冊證書的懲罰措施。
征求意見稿進一步細化關于標簽、說明書的禁止性要求。標簽和說明書不得含有下列內容: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功能性表述;對于按照食品安全標準不應當在產品配方中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質,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樣強調未使用或者不含有;虛假、夸大、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的內容;原料來源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牧場”“進口原料”“原生態奶源”“無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與產品配方注冊內容不一致的聲稱;使用嬰兒和婦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術語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