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米娜? 5月23日,山東省棗莊市生態環境局滕州分局連續下達6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因環保問題對滕州市鑫科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滕州和邦建材有限公司、滕州市晉立特機械有限公司、滕州市恒利源食品有限公司、滕州市海岱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和滕州市彥天塑料編織袋廠6家企業作出行政處罰,共計罰款28.2萬元。 記者了解到,在這六家企業中,山東省棗莊市生態環境局滕州分局對滕州市彥天塑料編織袋廠的罰款最多。經查,滕州市彥天塑料編織袋廠存在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并投入生產。棗莊市生態環境局滕州分局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責令滕州市彥天塑料編織袋廠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20萬元。 滕州市晉立特機械有限公司與滕州市海岱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都存在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的行為。棗莊市生態環境局滕州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責令滕州市晉立特機械有限公司和滕州市海岱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建設,并分別處以罰款1萬元和4萬元。 滕州市恒利源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棗莊市生態環境局滕州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責令立即停止建設,并處以罰款1.2萬元。 此外,滕州市滕州和邦建材有限公司與滕州市鑫科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都存在部分物料露天存放現象。棗莊市生態環境局滕州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責令立即將露天存放的物料采取抑塵措施,禁止露天存放,并分別處以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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