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24時,今年的珠江流域禁漁期正式結束。筆者從廣東省漁政總隊獲悉,禁漁期共涉及我省17個地級市,禁漁漁船11571艘。珠江禁漁期間,全省漁政隊伍共出動執法人員17869人次,船艇4039艘次,車輛2667輛次,組織統一檢查行動2907次;查處案件180余宗,查獲電捕魚器具243套,電魚案件(背包式電魚)104件,沒收違法捕撈漁獲物2147.64公斤,罰款21.73萬元;移送刑事案件34宗,涉案人員49人,努力維護禁漁期良好秩序和漁民群眾合法權益,有效保護我省內陸水域水生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 禁漁期間,我省漁政部門在東莞沙田水域開展打擊假冒港澳流動漁船專項治理執法行動。 肖雄?攝 今年禁漁期間,我省推動實施多元化、多層次執法巡查模式。嚴格落實“江上查、港口堵”的措施,推行管轄水域和漁船網格化監管,實施分片分船分人管理,水陸執法巡查和漁政船駐守傳統集中作業水域相結合,開展日間巡查和夜間伏擊,壓縮違規偷捕作業空間;嚴控漁村、漁船停泊區,掌握船主信息、監控禁漁船動態,及時追查離場漁船;嚴把江魚購銷點、沿江餐廳等源頭,倒逼禁漁船依法落實禁漁制度。實施多部門、跨區域禁漁期執法聯合行動,珠海、中山、江門、順德四地根據執法協作協議,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全省加強溝通協調,充分發揮好公安邊防、海事等其他水上執法部門的聯動作用,以及外省(區)漁政部門的協調配合,合力開展重點、復雜、交界以及“三無”電魚船舶多發水域聯合執法行動,依法清理整治執法難點和盲區。 6月27日至6月30日,省漁政總隊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漁政指揮中心在廣西梧州與廣東交界水域開展禁漁期聯合執法行動,有效震懾了禁漁期偷捕行為。(黃進 粵農農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