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延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國抽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 2019)年3號。
抽檢基本情況。抽樣單為GC19610000750530101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中,黃龍縣金德隆購物廣場經營的由山東魯師傅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產企業溫州市香巴佬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鹵雞蛋(生產日期2019年3月3日),經陜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檢驗,甲硝唑項目不符合GB/T 21318-2007《動物源食品中逍基咪唑殘留量檢驗方法》規定,不合格報告書(編號:GC19610000750530101F)。
檢驗報告送達情況。2019年5月17日延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檢驗報告,同時轉辦黃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5月22日黃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安排執法人員將檢驗報告送達企業。并當面告知企業負責人相關情況,企業在收到檢驗報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之內未提出復檢。
風險防控措施。經黃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調查,該企業同批次產品共購進1箱,每箱50袋(規格85g/袋),共計4.25公斤,貨值150元。報告送達之日該批次食品已全部銷售,且由于銷售時間較長,截至目前未有召回產品。
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經黃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立案調查黃龍縣金德隆購物廣場經營的鹵雞蛋甲硝唑項目不符合GB/T 21318-2007《動物源食品中逍基咪唑殘留量檢驗方法》規定的行為,涉嫌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三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黃龍縣金德隆購物廣場按照相關要求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給予黃龍縣金德隆購物廣場免于處罰的決定。
企業整改情況。對于存在的問題,執法人員及時提出了整改要求。企業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了相關方面的學習培訓,同時為進一步加強進貨查驗管理,該企業制定了長期的學習培訓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