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張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一批行政處罰公示,山東程士多餐飲有限公司、淄博環球慈濟堂醫藥有限公司張店藥春大藥店、張店魯中蔬菜批發市場光正調料經營部三家單位因違反食品安全規定被罰14萬元。
張店魯中蔬菜批發市場光正調料經營部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食品:(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依據規定被處以沒收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以及罰款8萬元行政處罰。
淄博環球慈濟堂醫藥有限公司張店藥春大藥店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規定,該單位被處以沒收違法所得785.60元、沒收違規藥品、罰款5萬元行政處罰。
山東程士多餐飲有限公司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飲具,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規定被處以罰款1萬元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