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日從云南省衛生健康委獲悉,2019年1-6月,云南已發生因自行加工和食用草烏、附子等烏頭類物質引起中毒甚至死亡的事件13起,發病62起,死亡4起。為此,云南省衛健委發布關于預防烏頭類物質中毒的健康提示,預防相關中毒事件發生。
據介紹,草烏、附子等因含烏頭堿而具有劇烈毒性,口服烏頭堿0.2毫克即可中毒,3-5毫克即可致死,普通加工方法難以破壞其毒性。若自行加工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不當,極易產生心臟毒性,導致嚴重心律失常、呼吸衰竭、休克甚至死亡。
云南省民間因自行加工和食用草烏、附子等烏頭類物質引起中毒甚至死亡的事件時有發生。2019年1-6月,已發生中毒事件13起,發病62起,死亡4起,其中12起事件及死亡病例全部為家庭自行加工食用草烏及飲用自制草烏泡酒;另外1起則發生于餐飲服務單位(街頭攤點),給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極大危害。
為預防食用烏頭類物質中毒事件發生,云南省衛健委提示:不要擅自加工、食用和邀請他人食用草烏、附子等烏頭類物質及制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以防中毒;確因病情需要,應該到正規的醫療機構購買經過科學炮制的制草烏、制附子,并在醫師或藥師指導下服用;若不慎誤食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及其制品,出現口舌麻木、頭暈、惡心、呼吸困難、心悸胸悶等不適癥狀,應立即催吐,并盡快前往醫院就診,避免延誤最佳救治時機。(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