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公告 (2019年第30號),抽檢蔬菜制品16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餐飲食品38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二氧化硫和苯甲酸及其鈉鹽。
巴中市巴州區勇軍小吃店銷售的“包子”,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驗結果為0.140 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保鮮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但根據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禁止用于熟肉制品,通常使用安全性更高的山梨酸鹽代替。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若長期大量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
標稱由新都區龍橋鎮長寧竹海罐頭食品廠生產的“老壇泡筍尖(醬腌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57 g/kg,標準規定不大于0.1 g/kg。
二氧化硫是國內外允許使用的一種食品添加劑,用于食品加工處理,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通常情況下以焦亞硫酸鉀、焦亞硫酸鈉、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低亞硫酸鈉等亞硫酸鹽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對食品進行加工。不合格原因主要在于未按規定計量和方法使用以及生產加工過程中管控不嚴。
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攝入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今年長寧竹海罐頭食品廠產品已經兩次被檢出二氧化硫超標:
2019年4月25日,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公告(2019年第17號),標稱由新都區龍橋鎮長寧竹海罐頭食品廠生產的“泡椒山野菜(醬腌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53g/kg,標準規定不大于0.1 g/kg。
2019年5月16日,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公告(2019年第19號),標稱由新都區龍橋鎮長寧竹海罐頭食品廠生產的“泡山椒筍(醬腌菜)”,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33 g/kg,標準規定不大于0.1 g/kg。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文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食品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