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網訊 謝某從網上購買黑茶17袋,購回后發現隨黑茶一同郵寄到謝某手中的宣傳頁中寫有黑茶有降血壓血脂、減肥等功效。并且發現產品外包裝上沒有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以及生產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屬于“三無產品”,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故要求某商行退還貨款1496元并支付貨款十倍的賠償14 960元。近日,北京市通州法院審結此案,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謝某從某商行在某網站商城開設的店鋪旗艦店購買黑茶17袋(每袋30片,每片3.5克),每袋單價188元,總價優惠1700元,故總價款為1496元。某商行通過快遞向謝某送貨,隨訴爭產品一同送達謝某的有:1、上海增值稅普通發票一張,購買方名稱為個人,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為食品,價稅合計1496元,銷售方名稱為某商行,并加蓋某商行發票專用章;2、某牌黑茶片宣傳頁一張,載明黑茶具有調節體內糖代謝(防治糖尿?。⒔档脱獕?、抗血凝血栓、提高機體免疫力和抗衰老等功效,該張宣傳頁右下方有該店家的網站商店和微店二維碼。
謝某認為某商行銷售的某牌黑茶片作為普通食品宣傳具有降血壓、降血脂、防糖尿病、提高免疫力抗衰老、抗血凝、抗血栓、減肥等功效,同時該產品外包裝上沒有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以及生產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屬于“三無產品”,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故要求某商行退還貨款1496元并支付貨款十倍的賠償14 960元。
另查,謝某購買的17袋某牌黑茶已經食用2袋,剩余15袋。
法院認為,我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經營者對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根據該條規定,普通食品在廣告宣傳中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某商行作為經營者負有保證所銷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的法定義務,應當對其銷售的產品盡到高度審慎的注意義務,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采購和銷售食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于食品進行廣告宣傳。但某商行宣傳訴爭食品具有調節體內糖代謝(防治糖尿?。?、降低血脂血壓、抗血凝血栓、提高機體免疫力和抗衰老等功效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在普通食品的宣傳中涉及疾病預防和治療的內容,使謝某陷入對訴爭食品廣告宣傳的誤解從而購買訴爭食品,某商行應當承擔退一賠十的法律責任。故法院對于謝某要求某商行支付貨款十倍賠償14 960元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關于謝某要求退貨的訴訟請求,因謝某已經食用2袋黑茶,尚余15件,且雖然網頁上標注訴爭食品單價為188元,但優惠后經合計單價為88元,故應予商行應退還謝某貨款1320元,謝某將某牌黑茶片15袋(每袋30枚)退還某商行,如不能如數退還,謝某應按單價88元予以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