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網訊 7月12日上午,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邱某庭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附帶民事訴訟一案,此案件由清城區法院副院長賴聲亮擔任審判長,清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何富添出庭支持公訴。據悉,這是該院審理的首宗食品安全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6月1日至10月9日,邱某庭在龍塘鎮銀盞村委會三星村無證經營鴨子加工小作坊,宰殺活鴨并使用工業松香加熱的方式,對鴨子進行脫毛,加工煮制成光鴨,銷往江西省贛州和廣東省清遠、廣州、肇慶、佛山、韶關、梅州、河源、中山等地,銷售金額達1372003元。
2018年10月9日下午,清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該作坊進行檢查,當場扣押光鴨668只、用于脫毛的原料松香2袋、己加熱的松香1鍋、賬本、銀行卡等物品。
公訴機關認為,邱某庭無視國家法律,在未辦理任何證照的情況下,從事鴨子加工使用工業松香用于鴨子脫毛,其行為己觸犯了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涉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時,公益訴訟起訴人稱,邱某庭以添加工業松香為鴨子脫毛的方式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嚴重侵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其行為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十一)項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被告人邱某庭應承擔相應的侵權民事責任,停止侵害行為,并在省級以上媒體向食用過其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消費者賠禮道歉。
法庭上,邱某庭對犯罪行為表示認罪、悔罪,對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后果表示歉意,并表示愿意公開道歉。案件將擇日進行宣判。
法官后語:公益訴訟是指特定的國家機關和相關組織和個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對違反法律法規,侵犯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為,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活動。在本案中,邱某庭在生產、銷售鴨子的過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的工業松香原料,其行為在涉嫌刑事犯罪的同時,也侵害了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檢察機關通過提起公益訴訟,一方面保障了公眾生命健康權,另一方面也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