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清鎮市欣晨食品經營部(經營者:林云梅)經營的“原味香瓜子”、“瞿記五香瓜子”被檢出不合格。2019年7月16日,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抽檢基本情況
清鎮市欣晨食品經營部(經營者:林云梅)經營的“原味香瓜”(生產日期:2019-01-09、規格:208克/袋)和“瞿記五香瓜子”(生產日期:2019-03-02、規格:208克/袋)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清鎮市欣晨食品經營部(經營者:林云梅)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原味香瓜子”、“瞿記五香瓜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清鎮市欣晨食品經營部在經營過程中履行了進貨查驗,建立了產品臺賬記錄,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在其經營范圍內開展召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四)項之規定,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給予減輕的行政處罰。【處罰決定書編號:黔筑市監食流罰〔2019〕2號】。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07.2元(叁佰零柒元貳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