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 提供外賣的商家尚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福州美團外賣就與對方簽約讓其入駐美團網絡訂餐平臺。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了一起未按要求公示及未盡審查義務案,責令福州美團外賣的經營主體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從重處罰16萬元。
經查,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以下簡稱福州美團外賣)是美團APP旗下“美團外賣”在福州地區的經營主體,負責福州地區網絡平臺業務和即時配送業務。其在美團APP平臺的“外賣”鏈接下,通過邀請本地餐飲經營者入駐,讓用戶在其平臺上購買入駐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以抽取傭金的方式獲利。福州美團外賣作為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在未審查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于2018年11月先后與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臺江區范當餐飲店線上名稱為[極美味(寶龍店)]、臺江區林磊小吃店[線上名稱為紅旗燉罐(安淡店)],簽訂了《美團外賣平臺商戶入駐服務框架協議》,允許這兩家店入駐美團外賣平臺開展經營活動。
福州美團外賣的行為違反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登記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信息,保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等許可信息真實”之規定。
據了解,福州美團外賣并非首次招攬“無證黑店”入駐平臺。早在2018年2月,福州美團外賣在部分商戶尚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就允許這些商戶進入美團外賣平臺經營,被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沒收該公司違法所得1760元。2018年9月27日,福州美團外賣因未對入駐美團外賣的“琴姐手抓餅”等13家入網商戶的資質進行核實,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被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給予警告處罰,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3760.21元,罰款20萬元。
福州市臺江區市場監管局認為,鑒于福州美團外賣相同的違法行為曾于2018年9月27日被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行政處罰,符合《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三條第十三項“當事人曾在二年內因相同或者類似違法行為受到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的”規定的從重處罰的情形,應當予以從重處罰。
6月17日,該局根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食品安全法》規定,責令福州美團外賣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300.78元、罰款16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