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7月25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近期該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188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85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 其中,三亞王子華豆漿店銷售的油條、亞賽友飲食店銷售的油條檢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含鋁食品添加劑可在油炸面制品、焙烤食品的加工中起到膨松劑的作用,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在油炸面制品中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鋁的殘留量≤100mg/kg(干樣品,以Al計)。鋁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增加產品口感,在生產過程中超限量、超范圍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 另1批次不合格樣品為:儋州那大湘聚大槐樹老面館銷售的饞嘴鴨,該樣品檢出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亞硝酸鹽主要包括亞硝酸鈉和亞硝酸鉀,作為護色劑和防腐劑,可使肉制品呈現鮮艷的紅色,也能夠抑制肉毒梭菌的生長和繁殖。《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0號)規定,禁止餐飲服務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不合格產品的風險防控措施以及核查處置結果將在相關市縣市場監管(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網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28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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