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被委托方)生產海藻食品,簽訂有委托加工協議,全部由甲方銷售。產品經抽檢,食品添加劑超標,對于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應該處罰甲方?還是乙方? 答:
您好!留言收悉,針對您的問題,現答復如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委托生產食品,委托方應當對委托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安全負責。受托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以及合同約定進行生產,對生產行為負責,并接受委托方的監督。感謝您對市場監管抽檢監測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回復部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司 時間:2022-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