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1月29日,韓國食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8-488號公告,擬修改《食品的標準及規格》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修改各類食品的定義及生產加工標準:修改動物性油脂類的生產加工標準;為使在糊精生產時可使用淀粉和谷類以外的多種淀粉質原料,修改食品類別的定義;修改食品類別的定義,蜂蜜類等多種糖類可作為糖類加工品的原料;為使在生產發酵食醋時可將橡木片作為香料使用,修改其生產加工標準。 (2)刪除水分的標準,水分含量超過8%的固體產品即使超過sauces規格要求,也可以分類為其他食品類別,在食品類別定義中增加水分含量標準。 (3)為將以排骨為原材料進行調味或簡單加熱處理的產品包含到排骨加工品類別中,修改食品類別定義。 (4)修改一般蒸餾酒中甲醇的要求。 (5)修改保存及流通標準:明確規定了適用一般冷藏及冷藏溫度的食品范圍;明確規定了短時間內向消費者提供的即食方便食品的范圍。 (6)整理食品原料目錄:在食品可用的動物性原料目錄中增加Mytilus galloprovincialis、Semisulcospira gottschei和Austinogebia wuhsienweni 3種水產品;食品中限制性使用的原料中增加擴展短桿菌(Brevibacterium linens)等7種微生物,將運動發酵單胞菌的限制性使用條件擴大至酒類及果聚糖生產。 (7)修改大豆的別名和丹參的學名。 (8)修改獸藥殘留限量標準的適用對象:明確規定了“食品中不得檢出物質”的名稱和殘留物定義。龍膽紫等5種獸藥增加到在食品中不得檢出的物質中。 (9)新設溴甲烷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 (10)修改食品中獸藥的殘留限量標準:修改雙氫鏈霉素等13種獸藥的殘留許可標準;刪除3種(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有安全性問題的現行獸藥殘留許可標準。 (11)修改一般試驗方法相關內容:增加取得承認的轉基因食品的VCO01981-5(玉米)等18種相關定性及定量試驗方法等。 (12)對法典中相關術語及文句進行修改、整理: 新設不允許使用的焦油色素的標準規格適用范圍;明確規定了異物規格的適用對象;刪除植物性油脂類中未設定規格的試驗法項目;為反映《食品添加劑法典》中蛋黃醬相關規定,新設定苯甲酸等防腐劑使用標準。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19年1月30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信息服務部日韓信息組編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qxn@foodmate.net。日韓信息組致力于監控分析日本、韓國食品安全標準法規和信息動態,為食品企業提供支持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