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泰日報社訊 泰國程逸府一家餐館老板與彭世洛府一家酒店簽約,該酒店向其訂購盒飯和飲料,合同中要求其工作日每天送1萬份盒飯和飲料,周末送1萬份燉蛋以及其他。
在向對方支付了10.6萬泰銖(約2.1萬人民幣)的特許經營費后雙方簽訂了合同,面對如此大的訂購量,餐館老板不惜花費百萬泰銖(約20萬人民幣)購買烹飪設備和雇用工人。第一天將制成的1萬份飲料送達時被告知不達標被全部退回,第二天送去1萬分盒飯也被雇主故意拖延時間而造成質量不佳被拒,短短2天時間餐館老板就損失29.9萬泰銖(約6萬人民幣),發現蹊蹺這才向警方報案,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