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5月23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9-257號公告,擬修改《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實施規則》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擴大電子證明認可范圍:不僅是進口畜產品,所有進口食品在進口申報時需提交的文件是通過出口國政府機構的通信網傳送的電子文件韓國也認可。
2.當海外工廠妨礙、逃避(包括無正當理由對現場審核不予回應的情況)現場審核,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可停止該海外工廠的食品進口,以往韓國只對拒絕現場審核的行為有停止進口的規定。
3.實行計劃進口快速通關制度:優秀進口企業持續性進口,對無不合格履歷的進口食品中發放次年度進口計劃確認書時,可免除全部或部分檢查。
4.修改進口食品樣品運輸方法。根據《食品衛生法》進行食品運輸業營業申報的專門物流企業可運輸進口食品等樣品。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19年7月2日。 本文由中國食品安全網信息服務部日韓信息組編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qxn@foodmate.net。日韓信息組致力于監控分析日本、韓國食品安全標準法規和信息動態,為食品企業提供支持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