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6月7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9-45號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標示標準》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標示標準》中的相關法律依據和術語,將法律中慣用的漢字詞改為易于理解的法律術語。
2.新設定委托生產貼牌(OEM)健康功能食品的相關標示規定。
3.刪除“過敏”等注意文字、出口健康功能食品、用于本公司生產和用作原料的健康功能食品的相關特例適用規定。 本文由中國食品安全網信息服務部日韓信息組編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qxn@foodmate.net。日韓信息組致力于監控分析日本、韓國食品安全標準法規和信息動態,為食品企業提供支持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