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6月7日,日本消費者廳發布消食表第68號通知,修改特別用途食品標識的申請手續。
主要內容為:取消由都道府縣知事轉交標識申請書的程序,申請者可直接向消費者廳遞交材料。并且標識許可后,也無需經都道府縣知事轉交標識許可書。但申請者仍可以向都道府縣知事咨詢相關信息。
標準修改后的實施日期為201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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