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6月18日,據韓媒報道,韓國10名議員于6月14日提出了《學校供餐法》部分修改草案,本次修改的主要內容有:學校供餐相關餐費由國家和地方自治團體承擔,并且,禁止將轉基因農水產品和食品用作學校供餐的食材。
韓國議員指出:現行法律規定,學校供餐的餐費應由家長等監護人承擔,不僅造成了不同地區、不同學校供餐的質量差異,還將義務教育的負擔轉嫁給了家長。
對此,修改草案規定,學校供餐所需的餐費由國家和地方自治團體承擔,國家承擔50%以上。
同時,為了改善學生的飲食生活,將提供早餐納入學校供餐的范圍,并應首選優質、安全的國產農水產品,禁止將轉基因農水產品和食品用作學校供餐的食材。 本文由中國食品安全網信息服務部日韓信息組編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qxn@foodmate.net。日韓信息組致力于監控分析日本、韓國食品安全標準法規和信息動態,為食品企業提供支持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