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6月18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藥生食輸發0618第1號通知,取消對中國產未成熟豌豆中烯唑醇殘留量的命令檢查。
基于進口食品檢查結果,中國產未成熟豌豆中的烯唑醇殘留量滿足基于《食品衛生法》第26條制定的進口食品監控指導計劃的命令檢查解除條件。因此,取消對中國產未成熟豌豆中的烯唑醇殘留量的命令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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