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2019年6月28日,澳大利亞農業部發布107-2019號行業建議通知,修改三文魚和鮭魚產品的進口條件。
據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2019年9月1日或之后進口到澳大利亞的所有鮭魚產品必須符合新的進口條件: 鮭魚運輸必須附有最新的健康證明;非即食進口鮭魚,或未經批準熱處理的進口鮭魚,將按照澳大利亞批準的進口鮭魚產品加工安排進行加工;三文魚要加工成生物安全建議2019-A04中定義的即食形式。不符合進口條件的產品將被要求重新出口或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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