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政府目前正在討論對水產養殖企業增稅的可能性。畢馬威挪威法律合伙人Pedro Leitethe警告稱,這樣做可能導致該行業投資放緩。
該法律咨詢公司發布了一份報告,比較了挪威、澳大利亞、加拿大、智利、英國、中國和法羅群島等主要生產國的水產養殖業稅收制度。
由于不同經濟體的稅收制度并不完全具有可比性,IntraFish分析了上述國家企業所得稅稅率之間的主要差異,同時分析了挪威行業可能發生的情況。
挪威水產養殖企業目前的企業所得稅為22%,與其他行業類似。然而,一些對水產養殖的豁免正在發揮作用。例如,生物量在收入年度的增長不能被視為應納稅收入。這些公司還面臨著市政房地產稅。
挪威政府委派了一個委員會來審查目前的水產養殖公司,面臨著兩項提議:要么對養殖三文魚和鱒魚征收資源租金稅,要么對三文魚和鱒魚的生產加征關稅。
正在考慮的這種稅收類似于斯堪的納維亞國家已經對水電和石油部門征收的稅收。水力發電企業在繳納22%的企業所得稅的基礎上,還要繳納37%的資源稅,綜合稅率為59%。
Pedro Leitethe表示,歐盟委員會應警惕企業為逃避繳納額外稅款而削減開支,尤其是因為它們對海產品行業的增長有著積極的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