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1月13日,韓國食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8-467號公告,擬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相關法律實施規則》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明確健康功能食品的營業許可等的變更許可、申報期限為7日以內。
2.簡化健康功能食品一般銷售從業者臨時營業的營業申報:健康功能食品一般銷售從業者擬在已申報的營業地址之以外的場所進行1個月以內臨時營業時,由當前向行政機關營業申報證改為營業申報。
3.修改健康功能食品銷售從業者的安全衛生教育認證標準。
4.健康功能食品流通專門銷售從業者強制實施追溯管理制度。
5.修改與健康功能食品直接接觸的處理設備的標準:處理設備中與產品直接接觸的部分應使用不會溶出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的材質。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18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