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7月25日,韓國食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9-65號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 刪除濁酒(米酒)、藥酒、清酒的總酸規格,梳理酒類分類體系。
2. 修改嬰幼兒食品的生產加工標準:幼兒食品可以作為殺菌產品進行生產,嬰兒食品僅可以作為滅菌產品進行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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