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 | 桂政發〔2012〕37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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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2-04-11 | 生效日期 | 2012-04-11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暫無 |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消費安全,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穩定發展,根據《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開展以環境倒逼機制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攻堅戰的決定》(桂發〔2012〕9 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礎,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農業可持續健康發展,事關農民增收和社會和諧穩定。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舉措,也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發展現代農業、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的具體體現。我區是鮮活農產品輸出大?。▍^),近年來,各級黨委、政府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各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全區農產品安全形勢總體向好。但是,由于我區農產品生產仍處于從提供數量到提升質量的轉型期,農產品生產基礎條件差,標準化水平不高,質量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尚未完全建立,安全隱患仍然沒有消除。各級政府和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以高度的責任感,把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作為質量興桂,實現農業和農村經濟跨越式發展、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措施之一,切實落實責任,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抓好機構隊伍建設、完善各項制度,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推動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上新水平。
二、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主要任務
?。ǘ┘涌毂O管體系建設。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2012 年全區所有市和縣(市、區)、涉農鄉(鎮)要完成組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確保有機構、有人員、有職能、有場所、有設備、有經費。市級要明確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有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能的內設機構??h、鄉兩級監管服務機構可依托現有縣、鄉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和水產畜牧獸醫機構,通過加掛牌子、賦予職能、充實人員、完善條件進行建設,有條件和工作任務重的地方也可獨立建設。要把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建設作為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落實崗位責任和人員聘用制度,每個鄉(鎮)至少要有2-3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每個行政村至少要明確1 名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進一步明確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14個市級檢測中心和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檢測站的公益性定位,明確職能,落實人員。
?。ㄈ娀O管能力建設。完善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能力建設。重點建設自治區和14 個市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加快建設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檢測站,加快推進質檢機構資質認定和考核認可工作,開展質檢機構能力驗證工作,提高依法依規檢測能力和水平。加快制定縣、鄉兩級監管機構標準化建設方案,盡快為縣(市、區)和涉農鄉(鎮)配備快速檢測所需的交通工具、檢測設備、工作用房(辦公用房和檢測用房不少于40 ㎡)和運行經費。各級政府要督促和引導轄區內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等經營企業建立自律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配備農產品質量安全內檢員,負責內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大力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隊伍和檢測人員技術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和整體素質。
(四)切實落實生產者主體責任。強化農產品生產者和企業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以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村民委員會和各類農產品生產主體為依托,建立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責任機制和承諾機制,將責任落實到每個生產單位和農戶,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誠信公示制度和不合格產品退出制度。要求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產品質量追溯工作,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五個統一”(即統一品牌和包裝標識、統一生產技術規程和質量標準、統一建立生產檔案記錄、統一農業投入品采購使用、統一組織安全生產技術培訓管理)。開展農產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實行“黑名單”制度,凡列入“黑名單”的企業,一律不得享受扶持等優惠政策。
?。ㄎ澹┙⑾鄳O管制度。積極推行鮮活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型超市等市場管理,對包裝的農產品實行入市備案、標簽標識、定期檢查、索證索票等制度,探索對未包裝的初級農產品實行入市備案、檢驗檢測合格后上市制度。探索實行農藥實名購買制度,積極推進高毒限用農藥定點經營和農藥經營備案,嚴格執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行農藥生產、經營和使用溯源管理。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舉報獎勵制度。在食品監管部門設立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受理群眾舉報、投訴。各級政府對非法制銷禁用農獸藥、濫用高毒農藥、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等行為實行舉報獎勵。
?。┐罅﹂_展標準化生產。加快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工作,構建地方特色優勢農業產業技術標準體系,自治區級以制定一批質量安全控制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為重點,市、縣兩級以將標準集成轉化為符合當地生產實際的簡明操作手冊和明白紙為主,切實加快技術標準應用到實際生產的步伐。以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為主體,大力開展大宗特色優勢農產品標準化生產,深入推進標準菜園、果園、茶園、養殖場示范建設。積極開展標準化整體推進示范創建活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創建活動、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創建活動,整體提升標準化水平。加快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基地認定、產品認證和登記工作,強化證后監管。
?。ㄆ撸┘訌娹r業投入品監管。依法強化對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嚴格辦證條件,強化證后監管,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要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登記證、營業執照。加強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貯存和使用禁用農獸藥行為。嚴查在蔬菜等作物用藥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行為和在水溶肥料中違規添加植物生長調節劑行為。督促和指導生產者按照標準使用農藥獸藥,嚴格遵守禁用、限用高毒農藥管理的有關規定,禁止在蔬菜、茶葉、中草藥等作物上使用高毒農藥,嚴禁在養殖環節使用違禁品,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使用檔案,嚴格執行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和獸藥休藥期的規定。支持和鼓勵推廣物理防治、生物防治、農業防治等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積極開展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和農資配送工作。
?。ò耍┘訌姰a地環境安全監管。開展產地環境質量監測,劃分農產品產地安全區域,并在主要農產品生產區域布設定點監測點位,開展定期定點監測,掌握產地環境質量變化動態。重點加強對重金屬污染、廢水、廢氣、固體廢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以及對用于農業生產的垃圾、污泥、農用薄膜、農用包裝物等廢棄物污染農田的監管,防止造成農產品產地環境污染。進一步加強對重點污染企業的監管,落實相應的廢棄物排放制度。積極推進農產品產地環境污染的治理修復工作。
?。ň牛┥罨O督檢測。進一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嚴格規范監測行為,開展交叉抽查,逐步擴大監測種類品種和監測參數。例行監測工作以主要生產基地為重點,確保所有“菜籃子”主產縣(市、區)和主要生產基地全部納入監測范圍。加強監督抽查,針對重點季節、重點區域和重點品種以及重大活動,適時安排監督抽查,提高監測工作針對性。加強會商分析,強化“檢打聯動”,對檢測農獸藥超標的種植業、養殖業產品,要及時通報檢測結果,并督促各地各部門對產地和經營者進行追溯和依法查處。各地要組織制訂適宜本區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檢測監測制度,對風險隱患實施全天候、定點動態跟蹤監測,努力提高風險預警能力。依法發布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信息。
?。ㄊ┥钊胪七M專項整治。鞏固已有專項整治成果,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防止出現反復。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動,逐個行業、逐個產品排查問題和隱患,確保取得實效。種植業要以禁限用高毒農藥為重點,強化監管;水產畜牧業要繼續以“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等違禁物品為重點強化監管;農資打假要在春耕、夏播、秋冬種時期開展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查辦制售假劣農資和違禁物品的大案要案,深入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各地要建立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制度,針對當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突出問題及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突出重點,強化執法,專項整治。
?。ㄊ唬娀瘧蹦芰ㄔO。各地要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的總體要求,針對本地實際,按照“應急與預防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原則,進一步細化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形成上下聯動、信息通暢、反應快捷、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體系。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體系建設,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的收集、評價、處置和發布等工作制度,全面把握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動態。建立統一協調、相互協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聯動、協查、協作機制,第一時間通報情況,預防和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發生。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做到反應快速、處置及時,按照“依法、科學、有力、有序”的應急處置原則,有效控制事態擴大和蔓延。要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營造全社會有利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良好氛圍。
三、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保障措施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履行主體責任”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要求,各級政府要把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要嚴格實行屬地管理,建立主要領導同志親手抓,分管領導同志直接負責的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落實監管責任制,完善綜合協調機制,支持監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對監管部門進行評議、考核;要進一步將監管責任重心下移,強化鄉(鎮)政府、村委會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責任。
?。ㄊ娀块T協作。各級食品安全、農業、工商、質監、公安、商務、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安監、環保等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所賦予的職責,在屬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加強溝通、形成合力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監管機制,實行對食用農產品從田頭到餐桌全程監管,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更加有力、有序和有效。
(十四)加大財政支持。各級政府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投入機制,持續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經費投入,重點支持監管機構建設、條件建設、隊伍建設、技術培訓、農業標準化、農業投入品監管、風險監測、專項整治和執法辦案等,特別要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所必須的交通工具、檢驗檢測設施設備和運行費用等投入,使各級監管部門具備與履行職責相適應的工作條件。要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鼓勵和引導企業等社會資金投入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
(十五)加強檢查督查。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意見制定切合本地實際的實施細則,切實抓緊實施。各級政府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點工作任務、重要指標納入績效考核,并對各地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督促和指導,確保工作落到實處。要制定考核獎勵和責任追究制度,不斷完善激勵機制,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力的追究責任。監察部門要加大行政監察和問責力度,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責任,依法處理。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