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 | 青政辦〔2016〕19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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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6-10-20 | 生效日期 | 2016-10-20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sdaqh.gov.cn/html/20161111/n102017036.html |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近年來,“互聯網+”逐漸成為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方式,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有利于推進流通領域創新發展,推動傳統商業轉型升級,拓展消費新領域,促進創業就業,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的意見》(國辦發〔2016〕24號),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快推動流通轉型升級。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為中心,支持企業突出商品和服務特色,運用移動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地理位置服務等信息技術,建立覆蓋實體店、電商、移動端和社交媒體的全渠道營銷體系,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全方位、全天候滿足消費者需求,降低消費成本。推動城市商圈、購物中心、百貨門店、專業市場向休閑、娛樂、文化、培訓、體育、保健等領域跨界融合,引導有條件的企業利用現有設施改造建設消費體驗示范中心,推動傳統購物中心向生活消費中心、文化消費體驗中心和眾創空間等轉型發展。鼓勵百貨門店、購物中心等零售企業,通過發展連鎖經營、采購聯盟等多種形式拓展銷售、降本增效,著力提高供應鏈管理能力。積極運用互聯網,創新生產工藝和商業模式,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和技藝,利用電子商務拓展國內外市場,提高“中華老字號”、“青海老字號”等傳統品牌影響力,線上線下互動傳播“青海品牌”。推動商品交易市場利用電子商務創新商業模式,鼓勵商品市場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打造智慧市場,拓展服務功能,提升市場競爭能力。加快推進數字電視雙向網絡的業務承載能力,積極發展基于數字電視網絡的商業模式,利用數字電視渠道建設在線營銷、支付、售后、宣傳平臺,宣傳產品品牌,拓展服務功能。(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加強智慧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智慧商圈建設,運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先進技術,提升智慧商圈信息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實施智慧商業、智慧交通、智慧政務、智慧公共服務、智慧物流、智慧金融等運用工程,實現商圈管理服務智能化、人性化、個性化,推動傳統商業向智慧化轉型升級。積極推動智慧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加大對物流基地建設、冷鏈物流體系等項目的政策支持力度,科學規劃和合理布局物流基地、分撥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網點,積極推進農畜產品流通全程冷鏈體系建設,提高冷鏈設施利用率,提升冷鏈物流的組織化、信息化、集約化水平。鼓勵搭建多層次物流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整合各類物流資源,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著力解決快遞運營車輛規范運行、末端配送、技能培訓等難題,補齊電子商務物流發展短板。引導支持省內基礎條件相對較好的城市,積極申報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發展試點城市,推動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發展。加大農村牧區寬帶建設力度,加快提速降費進程,努力消除城鄉“數字鴻溝”。積極拓展基于數字電視網絡的各類衍生功能,推動智慧社區、智慧城市建設,實現電視線上銷售平臺與物流快遞的對接;加強雙向數字電視進農村進牧區工作,以數字電視為平臺建立農村牧區服務、政務、應急廣播平臺。(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通信管理局、省廣電局、省郵政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鼓勵創新拓展智能消費新領域。積極發展分享經濟新模式,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為抓手,以信息化為依托,以服務平臺為支撐,以服務創新為重點,激發市場主體創業創新活力,鼓勵企業利用互聯網平臺優化社會資源配置,拓展產品和服務消費新空間,擴大社會靈活就業。支持發展協同經濟新模式,通過眾創、眾包、眾籌、眾扶等多種形式,圍繞產業鏈、供應鏈、服務鏈建立上下游企業、創業者之間的垂直縱深和橫向一體化協作關系,提升社會化協作水平和資源優化配置能力。大力發展流通創新基地,為中小企業應用互聯網創業創新提供集群注冊、辦公場地、基礎通信、運營指導、人才培訓、渠道推廣、信貸融資等一體化支撐服務。鼓勵利用現有商業設施、商業街區、經營門店探索構建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的體驗式智慧商圈,促進商圈內不同經營模式和業態間優勢互補、信息互聯互通、客戶資源共享,推進商圈服務方式向主動、智能、立體、個性化服務轉變,提高商圈資源整合能力及消費集聚水平。加快實施特色商業街區示范建設工程,提高產品和服務特色化、差異化、精準化、數字化營銷推廣能力。拓展智能消費領域,提高智能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能力和水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網信辦、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旅游發展委、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四、大力發展綠色流通和消費。大力支持綠色商品生產流通,限制高耗能、過度包裝產品進入流通和消費環節。開展綠色商場示范活動,著力推進綠色商場節能減排工作,創建一批集門店節能改造、節能產品銷售和廢棄物回收于一體的綠色商場。鼓勵建設綠色倉儲,推動倉儲配送與包裝綠色化發展,建設托盤循環共用體系,推廣使用新能源配送車輛,提高商貿物流綠色化發展水平。推動“互聯網+回收”模式創新,加快建設全省再生資源公共信息服務管理平臺,開展主要再生資源在線回收、網上交易、價格發布、數據統計等,提高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信息化水平。利用農村牧區電子商務綜合服務點,推廣逆向物流,提高全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和回收資源附加值,延伸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鏈。開展“綠色產品進商場、綠色消費進社區、綠色回收進校園”主題宣傳活動,推動形成崇尚科學、綠色、節儉的消費理念和生活方式。(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省教育廳、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廣電局、省質監局、省供銷社,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扎實推進農村電子商務。依托國家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申報創建工作,大力支持縣域電子商務發展。鼓勵各類市場主體拓展適合網絡銷售的農畜產品、農牧業生產資料、休閑農牧業等產品和標準化包裝、保鮮配送、QS標志認證、休閑旅游等服務。引導種植養殖大戶、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農牧業經營主體,采用現代追溯技術提升商品品質,推動“三品一標”名特優新產品積極開展網上銷售。鼓勵農牧業經營主體與便利店、快遞網點和社區對接,城市末端公共服務平臺與農村牧區電子商務平臺對接,開展生鮮農畜產品“基地+社區直供”電子商務業務。加大農畜產品網上流通支持力度,切實降低農畜產品網上銷售的平臺使用、市場推廣等費用,提高農村牧區互聯網和信息化技術應用能力。鼓勵電商企業整合農村牧區各類資源,開展面向農村牧區的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臺、網絡及渠道建設,利用現有商業、物流、金融等服務網點,建設改造電子商務綜合服務網點,健全全省電子商務綜合服務網絡。實施“快遞下鄉”工程,利用現有農村牧區服務平臺搭載快遞服務,構建農村牧區快遞服務網絡,打造“農產品進城、工業品下鄉”雙向流通渠道。積極推進電子商務扶貧工程,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開辟貧困地區特色農產品網上銷售平臺,完善線上線下電子商務扶貧服務體系,與合作社、種植養殖大戶和貧困戶建立直采直供關系,增強貧困地區利用電子商務創業、就業能力。(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牧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質監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省供銷社,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積極促進電子商務進社區。大力發展社區電子商務,鼓勵發展社區購物服務應用軟件,促進電子商務企業與社區商業網點融合互動,開展物流分撥、快件自取、快件收攬、電子繳費、移動快捷支付等服務,提高社區商業的信息化、標準化、規范化、集約化水平。鼓勵電商企業整合社區現有菜店、藥店、洗衣店、便利店、維修點、再生資源回收站點等便民服務網點,積極發展“一店多能”社區商業模式。統籌建設和改造餐飲、住宿、家政、洗染、美容美發、金融、文化、娛樂、休閑等生活服務網點,開展電子商務配套服務,豐富社區電商綜合服務能力,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務消費功能。規范和拓展代收費、代收貨、家政服務、社區配送等便民服務,鼓勵和支持企業整合線上線下供給渠道和資源,建設集家政服務、家電維修、養老醫療、社區管理、教育培訓等業態為一體的智慧化社區綜合服務消費平臺,實現全方位居民生活服務供求銜接,打造便利、快捷的社區網絡消費環境。加強基于雙向網絡及智能終端機頂盒的各類生活、商務信息共享平臺建設,以電視線上業務帶動實體產品銷售。(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工商局、省廣電局、人行西寧中心支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支持省內企業自建或利用第三方電商平臺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活動,鼓勵電商企業建立海外營銷渠道,創立自有品牌,在重點國家和地區的節點城市建設海外倉、展示中心和銷售網點。鼓勵省內涉外會展平臺、外貿企業、電商企業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電子商務合作。不斷加強知識產權和消費者權益保護,規范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加快建立健全適應全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綜合監管服務體系,協同推進跨境電子商務通關、商檢、結售匯、退稅等環節“單一窗口”綜合服務體系建設,提高跨境電商服務便利化水平。鼓勵省內商業銀行與取得“互聯網支付”業務許可的支付機構合作,為企業和個人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提供人民幣結算服務。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鼓勵各種跨境電商業務模式并存發展,引導跨境電子商務產業規?;?、標準化、集群化發展。(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西寧海關、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國稅局、省工商局、人行西寧中心支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加快完善流通保障制度。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商品流通、電子商務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探索制定批發、零售、物流、生活服務、商務服務領域標準,加強適應電子商務發展需要的農產品生產、檢驗檢疫、分揀、分級、包裝、配送和“互聯網+回收”等標準體系建設,加大標準貫徹實施力度,引導企業規范化發展。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帶動作用,鼓勵社會資本和境外資本加大對流通領域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應用的投入,著力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擴大有效供給。發揮各級政府、行業協會的指導、協調、服務作用,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盤活存量,優化增量,鼓勵采取先買后租、先建后租等多種措施,引導降低實體店鋪租金,保障社區菜店、電子商務服務站點等便民服務設施低成本供給,引導線上企業發展線下實體經濟,推動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鼓勵大型商貿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階段性適當降低困難流通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工商局、人行西寧中心支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增強流通領域公共服務支撐能力。積極整合相關部門公共服務資源,為流通領域提供政策、基礎信息服務和商業通用技術服務。加快建立健全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積極推進電子商務基礎信息庫建設,逐步建立商品、各類交易市場、市場交易規則、交易信息、倉儲物流等數據庫,促進電子商務高效規范運行。加大教育培訓結構調整力度,加強電子商務人才教育培訓,著力培育一批既懂流通又懂創意創新和網絡運營的復合型人才。支持開展各類電子商務創新創意創業大賽,對優秀的創業創新項目和創業創新人才,在政策、項目、資金方面給與重點支持和培養。(省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統計局、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教育廳、省科技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營造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環境。適應“互聯網+流通”發展需要,不斷創新監管手段,采取合理的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侵權假冒、無證無照經營、虛假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鼓勵平臺型服務企業利用技術手段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測、識別和防范,同執法部門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嚴厲打擊包庇、縱容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營造保障“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順利實施的社會環境。積極推進商務信用體系建設,充分利用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健全社會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并通過“信用青海”網站向社會提供服務。加強信用信息應用,推進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加大負面信息披露力度和失信市場主體協同監管。利用數字電視網絡信息發布平臺,對信譽單位和負面信息進行發布,提高全社會信用水平。積極發展“誠信經營”創建活動和“商業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活動,加強商務信用體系建設宣傳工作,形成政府部門、社會機構和企業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積極推進商務信用體系建設向縱深發展。(省工商局、省公安廳、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文化新聞出版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廣電局、省金融辦、人行西寧中心支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的組織領導,結合本部門、本地區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計劃,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商務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工作聯系機制,加強統籌協調、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推動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如遇重大問題和情況及時報告省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