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 | 青政辦〔2017〕16號 |
---|---|---|---|
發布日期 | 2017-02-08 | 生效日期 | 2017-02-08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sdaqh.gov.cn/html/2017314/n013218812.html |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深化農牧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有機枸杞產業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青海時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四個轉變"治青理政新思路,以增加農牧民收入為主線,深入推進"東部沙棘、西部枸杞、南部藏茶、河湟雜果"的林產業發展戰略,加快有機枸杞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種植,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大力推動品牌戰略,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進一步做大做強有機構杞產業,努力把我省建成全國最大的有機枸杞種植、精深加工和出口基地。
(二)發展目標。到2020年,在柴達木、共和盆地建成人工枸杞基地70萬畝,其中,標準化有機枸杞基地30萬畝、標準化示范基地10萬畝。有機枸杞干果年產量達到15萬噸以上,干果加工轉化率達到60%以上,實現產值100億元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三)加快基地建設。嚴格水、土壤等有機枸杞種植條件,集中連片建設有機枸杞基地。對已建成的枸杞基地,嚴格按照有機枸杞基地建設標準進行提質改造。積極推進柴達木枸杞產業集群建設,依托都蘭縣諾木洪枸杞產業園區、德令哈市綠色生物產業園區、共和縣枸杞產業園區和格爾木"國家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提升產業效益,引領和推動有機枸杞產業發展。在海西地區創建良好農業規范(GAP)認證示范區,在德令哈市、都蘭縣建立有機枸杞種苗基地。落實枸杞基地水、電、路、防護林帶等基礎設施建設。(牽頭單位:省林業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牧廳、省商務廳、省質監局、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西州、海南州政府。)
(四)推進標準化生產。強化有機枸杞標準創新發展,全面落實有機枸杞標準化生產。進一步完善《有機枸杞種植基地建設技術規范》(DB63/T1420—2015)和《有機枸杞栽培技術規范》(DB63/T1424—2015),制定有機枸杞基地建設標準。建立健全有機枸杞育苗、種植、有害生物防控、經營管理、采摘、儲存、加工、檢測等標準化體系。不斷完善有機枸杞生產技術規程、質量標準和質量檢測體系。大力推廣普及枸杞無公害、有機化、標準化生產管理技術。建立種植經營管理檔案制度,強化有機化肥等投入品的統一經營、科學使用,確保枸杞有機產品標準。建立完善"科研機構+企業+合作社+農戶"發展模式,積極構建研發、轉化、示范、推廣等經營方式,全面推廣有機枸杞標準體系和枸杞多糖產業加工標準體系,促進有機枸杞產業標準化、科學化、規范化發展。(牽頭單位:省林業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農牧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西州、海南州政府。)
(五)強化科技支撐。加強枸杞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加大野生枸杞資源保護力度,建立枸杞種質資源庫。加快推廣引進有機枸杞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裝備,延伸產業鏈,提高附加值。依托青海大學、省農林科學院、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人才、技術等優勢,加強與省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技術合作,破解制約有機枸杞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深入實施"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劃"、"三區"科技人員專項計劃,加大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加快培養和建設一支高水平的有機枸杞產品研發、技術推廣和生產管理人才隊伍。探索建立首席專家制、包鄉包村責任制、技術服務承諾制,開展系統技術培訓,推廣普及有機栽培管理技術。探索開展有償服務,鼓勵支持企業、合作社和農戶中的"土專家",組建縣、鄉級枸杞產業技術服務指導小組,提供產前培訓、產中指導、產后服務。(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林業廳,海西州、海南州政府。)
(六)實施品牌戰略。建立健全有機枸杞品牌建設標準體系,著力打造"生態有機、高原綠色、健康養生"為特色的"青海生態枸杞"品牌。開展有機枸杞產地認證工作,完成"青海有機枸杞""青海原產地產品""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青海枸杞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認證、注冊等工作。全力做好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全省20家試點企業枸杞有機認證試點工作。依托青海省林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國家級高原特色農產品檢測重點實驗室、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海大學等檢測機構,組建青海省有機枸杞檢驗檢測中心,提升有機枸杞檢測機構能力和水平,爭取國家有關部門對檢測結果認可發布,提升有機枸杞質量檔次和社會聲譽。(牽頭單位:省林業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西州、海南州政府。)
(七)培育經營主體。加大有機枸杞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力度,發展"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基地+農戶"等多種經營模式。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的引領帶動作用,做大做強有機枸杞龍頭企業,提高競爭力。支持和引導龍頭企業向產業園區集聚發展,鼓勵龍頭企業通過合作、兼并重組等方式增強實力,發揮規模效益,推動有機枸杞產業加快發展。強化龍頭企業在有機枸杞產業發展中的主體地位,支持龍頭企業研發新產品、開發新工藝、打造新品牌,著力推進以干果銷售為主向精深加工轉變,構建和延伸"接二連三"產業鏈和價值鏈,促進三次產業融合發展,創造發展新動能。支持企業等社會團體制定和完善有機枸杞企業標準體系,自主制定發布團體標準,增加標準的有效供給。健全有機枸杞龍頭企業動態監測評定管理方式,切實發揮好輻射帶動作用。建立有機枸杞企業誠信體系和行業協會自律體系,落實黑名單退出制度。(牽頭單位:省林業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西州、海南州政府。)
(八)促進市場建設。推進青海省枸杞國際交易平臺建設,建立西寧市、德令哈市、格爾木市、都蘭縣有機構杞產品交易市場和電子商務平臺。充分利用"互聯網+",加快營銷網絡建設,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國內外重點城市、重點區域設立"青海有機枸杞"展銷窗口。指導出口枸杞企業入駐國家"同線同標同質"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利用對口幫扶、科技援青機制,鼓勵跨省建立有機枸杞銷售電商平臺,構建有機枸杞品牌銷售網絡體系。加強市場監管,建立有機枸杞送檢、公示、市場準入制度,健全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對從事批發、零售、運銷的企業嚴格進行資格審查和信用評價。強化對假冒偽劣、以次充好、價格欺詐、壓價收購、惡意競爭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凈化市場環境,推動有機枸杞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牽頭單位: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西州、海南州政府。)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強組織領導。由省林業廳牽頭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建立推進有機枸杞產業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謀劃有機枸杞產業發展,通報情況,協調工作,解決問題。建立健全有機枸杞產業發展目標責任制,把有機枸杞產業發展列入海西州、海南州政府和省級有關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范圍。省林業廳負責年底前編制完成有機枸杞產業發展規劃,海西州政府負責編制格爾木市、德令哈市、都蘭縣諾木洪枸杞產業園區建設總體方案,海南州政府負責編制共和縣枸杞產業園區建設總體方案。整合現有的各類枸杞產業協會,組建"青海省有機構杞產業發展聯盟".各地各部門要全力協作,密切配合,統一協調,抓好落實。(牽頭單位:省林業廳。責任單位:海西州、海南州政府,省直有關單位。)
(十)落實扶持政策。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支農資金,優化資金配置,支持有機枸杞產業發展。建立財政投資、銀行信貸、企業籌資、個人入股等多元投資機制,拓寬資金投入渠道,增強企業自我發展能力。全面落實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政策,鼓勵和支持龍頭企業、集體組織、產業協會以及種植大戶等生產經營主體,通過土地經營權流轉,促進有機枸杞基地規?;l展。對列入青海省農機具補貼名錄范圍內的枸杞產業機械設備給予補貼。逐步擴大枸杞保險覆蓋率。推進枸杞林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牽頭單位:省林業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省商務廳、省金融辦、省扶貧開發局、省質監局、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西州、海南州政府。)
(十一)加大宣傳推介。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多層次、多形式、全方位宣傳青海有機枸杞產品的地域優勢、資源優勢、品質優勢,擴大知名度和影響力。充分利用北京、上海等專業營銷窗口和"青洽會""清食展""環湖賽"等省內外大型展會平臺,加大有機枸杞產業宣傳推介力度。加快推進農牧業"走出去"戰略,促進有機枸杞對外合作交流。(牽頭單位:省林業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青海日報社、青海廣播電視臺,海西州、海南州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