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認監委、標準委,總局各司(局)、各直屬掛靠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已發布并正式施行。為使各級質檢部門正確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切實落實監管責任,解決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現提出以下意見,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貫徹執行。 一、關于食品安全法的適用范圍 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范圍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執行。質檢部門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總局“三定”規定,履行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和進出口環節的監管職責。 二、關于食品安全法與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關系 ?。ㄒ唬┡c現行有關法律的關系。 1.《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與食品安全法對同一事項均有規定且互有抵觸的,按照后法優于前法的原則,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 2.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與食品安全法對同一事項均有規定且互有抵觸的,按照后法優于前法的原則,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 (二)與現行有關行政法規的關系。 1. 《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是國務院行政法規。按照上位法優于下位法的原則,對同一事項食品安全法有規定的,應當以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為準;食品安全法沒有規定而上述行政法規有規定的,應當依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執行。 2.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專營辦法》、《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對乳品、轉基因食品、生豬屠宰和食鹽等食品的監管工作作了專門規定。上述特殊食品的安全管理,適用食品安全法;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依照其規定。 三、關于食品安全工作體制 (一)各級質檢部門應當對食品生產者加強食品安全法宣傳力度,不斷強化生產者的責任意識、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完善監管制度,督促食品生產者落實對其生產的食品的主體責任,促使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二)各級質檢部門應當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下,按照法律和“三定”規定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既對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也對上級主管機關負責。 ?。ㄈ└骷壻|檢部門應當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下,處理好與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關系,建立健全與衛生等部門的相互配合和溝通協作機制,著重劃分好與農業、工商等部門的上下段監管工作界限。 ?。ㄋ模└骷壻|檢部門應當指定專人并積極爭取設立專門機構負責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四、關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 ?。ㄒ唬┦称钒踩L險監測和評估工作由衛生部組織開展。質檢部門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積極參與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省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工作。質檢系統各食品檢驗機構經確定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開展監測工作。 ?。ǘ└骷壻|檢部門已經開展的主要對加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情況的風險監測,作為日常監管工作繼續實施。 ?。ㄈ└骷壻|檢部門應當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強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管理工作方案(試行)》等有關規定,研究和完善風險管理工作機制,建立質檢系統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臺。 五、關于食品安全標準化 ?。ㄒ唬┵|檢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做好食品安全標準以外的其他食品標準的制修訂工作;涉及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內容的,應當與食品安全標準相一致。 ?。ǘ?a rel="nofollow" target="_blank">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編號工作,應當按照國家標準統一編號的原則依法進行。 ?。ㄈ?a rel="nofollow" target="_blank">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由省級衛生部門負責制定,并報衛生部備案;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提供編號,并將編號情況報國家標準委。 ?。ㄋ模┑胤劫|量技術監督部門不再負責食品企業標準備案,并將此前備案的在有效期內的食品企業標準備案情況移交衛生部門,與衛生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移交手續。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與衛生部門做好食品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的銜接。 [pagebreak] 六、關于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 ?。ㄒ唬╆P于食品生產許可。 1. 總局正在組織制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等規定,并商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食品生產許可核準工作具體程序。在新規定和新程序施行前,食品生產許可證核準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規定執行。 2.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的,未經衛生部安全性評估通過、準予許可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 食品生產領域不再發放衛生許可證。衛生部門頒發的原衛生許可證到期后自行失效。對食品生產許可條件的審核,要按照有關規定,將有關食品衛生條件和規范納入食品生產許可條件。企業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時,不必再提供衛生許可證。 4.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督管理,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執行。有關地方性法規施行前,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ǘ╆P于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 1. 對于擬從事已列入《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2007)和《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B14880-94)以及衛生部公告,且列入生產許可產品目錄的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應當取得生產許可證書,方可生產。 申請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時,不必再提供食品添加劑衛生許可證。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證到期自行失效。企業食品添加劑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內,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不以無證生產予以查處。 2. 對于擬從事已列入《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2007)和《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B14880-94)以及衛生部公告,但因沒有相應的產品質量國家標準和檢驗方法標準而未列入生產許可目錄的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在申請生產許可時,應當提交衛生部門制定或者認可的生產工藝、產品質量標準和檢驗方法標準。 3. 對于擬從事未列入《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2007)和《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B14880-94)以及衛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生產活動的,在申請生產許可時,應當提交衛生部門準予使用的證明材料以及衛生部門制定或者認可的生產工藝、產品質量標準和檢驗方法標準。 4. 對于擬從事復合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且復合添加劑原料中的各單一品種添加劑均為衛生部門允許使用的,在申請生產許可時,應當提交衛生部門制定或者認可的復合食品添加劑名稱、組分、各組分含量以及生產工藝、產品質量標準和檢驗方法標準。復合添加劑原料中的單一品種添加劑有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在申請生產許可時,還應一并提交衛生部門準予使用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證明材料。 5.總局正在組織制定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規定。在新的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規定頒布前,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核準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三)關于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 實施生產許可管理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核準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七、關于食品生產者的幾項管理制度 ?。ㄒ唬┻M貨查驗記錄制度。 1. 食品生產者在進貨查驗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時,應當記錄生產許可證編號、復印產品合格證明文件,以備日后檢查。 2. 食品生產者的進貨查驗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產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以及生產許可證編號、生產日期及批號、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食品生產者依法自行檢驗食品原料的,還應當記錄檢驗結果并保存檢驗紀錄。其中,聯系方式中應當注明聯系電話和聯系地址。 3.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第(一)項所規定的“未對采購的食品原料進行檢驗”,是指未依法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料進行檢驗。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第(二)項所規定的“未建立并遵守查驗記錄制度”,是指未建立查驗記錄制度、查驗記錄內容不符合上述要求、記錄內容不真實或者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但查驗記錄中僅缺少生產許可證編號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的,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予以查處。 ?。ǘ┏鰪S檢驗記錄制度。 1. 出廠檢驗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檢驗員、檢驗合格證號、檢驗機構、檢驗人、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其中,聯系方式中應當注明聯系電話和聯系地址。 2.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第(二)項所規定的“未建立并遵守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是指未建立出廠檢驗制度、出廠檢驗記錄內容不符合上述要求、記錄內容不真實或者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 ?。ㄈ┦称飞a過程安全管理情況記錄制度。 1. 食品生產者在記錄生產過程安全管理情況時,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等有關標準確定的關鍵控制點和關鍵要素予以記錄,包括關鍵過程控制、包裝儲存運輸控制、檢驗控制等措施以及操作人員名稱、操作時間等,以及生產場所的溫度、濕度、清潔度、添加劑及加工助劑等輔料的使用管理以及操作人員自身行為等食品生產過程的安全管理情況。 2. 食品生產過程安全管理情況記錄必須真實。 (四)食品安全培訓檔案制度。 食品生產者應當建立全體員工接受培訓的檔案,記錄組織或派出職工參加食品安全培訓的情況,包括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等內容情況。 ?。ㄎ澹臉I人員健康檢查和健康檔案制度。 1. 食品生產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取得相應的醫療機構發放的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相關工作。 2. 患有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但可在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崗位工作。食品生產者應當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記錄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結果以及患有上述疾病人員所在崗位情況。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加強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及各項記錄、報告制度,開展現場檢查,對企業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實行抽檢,監督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應當按照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要求報告各種制度執行情況。對于沒有依法建立并遵守的,應當依法予以查處。 八、關于預包裝食品標簽 現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對預包裝食品標簽與食品安全法規定不一致的,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要求執行。食品安全法中沒有明確規定的標簽內容和要求,其他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有規定的,應當依照其他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執行。 九、關于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的監管 ?。ㄒ唬?a rel="nofollow" target="_blank">保健食品的生產加工環節,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有關行政法規進行監督管理。 ?。ǘ┍=∈称返倪M出口環節,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pagebreak] 十、關于食品召回 ?。ㄒ唬┦称飞a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召回其生產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對于存在其他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食品,食品生產者應當依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有關規定予以召回,并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 (二)食品生產者對召回的食品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召回管理規定》等規定采用修改標簽、標識、說明書,實行無害化處理或者予以銷毀等措施,并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 ?。ㄈ┦称飞a者應當向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食品召回的情況。 十一、關于配合省級人大常委會對小作坊監管立法 ?。ㄒ唬└魇〖壻|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積極主動配合所在地省級人大常委會關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地方性法規的立法工作。 ?。ǘ└魇〖壻|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及時向總局報告所在地省級人大常委會制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地方性法規的進展情況。 十二、關于食品檢驗 ?。ㄒ唬﹪艺J監委和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衛生部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對食品檢驗機構實施資質認定。衛生部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施行前,按照原資質認定條件對食品檢驗機構實施資質認定。 ?。ǘ┛偩终谥贫ㄊ称窓z驗機構資質認定辦法。施行后,從事食品檢驗活動的食品檢驗機構應當依法取得資質認定后,方可從事食品檢驗活動。 (三)食品檢驗機構在食品檢驗活動中,應當按照實驗室測量比對的規定,采取相應措施,保證檢測結果準確,并具有溯源性和可比性。 ?。ㄋ模┦称飞a企業應當依法對其生產的食品進行出廠檢驗。企業不具備相應檢測條件和能力的,應當委托符合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ㄎ澹┛h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食品進行抽樣檢驗的,應當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購買樣品的費用、檢驗費等費用由同級財政列支。 執法工作中需要檢驗的,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執行。相關費用由同級財政列支。 ?。┦称飞a者對抽樣檢驗結論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報告之日起15日內向組織實施抽樣檢驗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由依法確定的復檢機構進行復檢。 十三、關于食品進出口 (一)范圍。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內的進出口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按照目錄要求實施相應的檢驗。 ?。ǘ┻M口食品。 1. 進口食品標準。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進口食品進行檢驗。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公布前,按照現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的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的標準實施檢驗。食品安全法實施之前已經進口過的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按照原有規定進行檢驗。 2. 進口通關模式。 進口食品的進口商應當持合同、發票、裝箱單、提單等必要的憑證和相關批準文件,向海關報關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進口食品應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通關證明放行。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商檢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進口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實施檢驗。 3. 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國家認監委)對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商檢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實行注冊管理。 總局對動植物及其產品中屬于食用農產品的境外種植、養殖、包裝和加工企業(初加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實施注冊管理。 4. 進口預包裝食品中文標簽、說明書。 在有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公布前,對進口預包裝食品的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按照現行相關標準進行檢驗。 5. 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備案。 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備案管理的具體規定,由總局另行制定。 ?。ㄈ┏隹谑称?。 1. 出口食品標準。 出口食品的生產企業、出口商應當保證其出口食品符合進口國家(地區)的標準或要求。 2. 出口通關模式。 出口商應當依法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出口食品監督、抽檢的具體規定由總局另行規定,辦法出臺前按現行規定執行。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通關證明放行。 3. 出口食品原料種植、養殖場備案。 已實施備案管理的豬肉、禽肉、兔肉、禽蛋、養殖水產品、蔬菜、茶葉、花生、蜂產品等產品的種植、養殖場,按照現行規定實施備案管理;其它出口食品原料種植、養殖場的備案管理要求另行通知。 4.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國家認監委)委托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實施備案管理。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未依法履行備案法定義務或者經備案審查不符合要求的,其產品不予出口。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的具體辦法,由總局另行制訂。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辦法施行前,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現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注冊登記管理規定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要求對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進行管理和評審。對于符合要求的申請備案和復查換證的企業,由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頒發備案證明。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編號規則沿用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注冊登記編號規則。原衛生注冊登記證書未到期的企業,可繼續憑衛生注冊登記證書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其產品出口報檢。 進口國(地區)對我國向其出口食品的企業有注冊要求的,由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國家認監委)負責管理并組織實施向進口國(地區)推薦企業注冊。 5.出口食品原料種植、養殖場和包裝加工企業已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獲得注冊登記的,不再另行辦理備案手續。 (四)風險預警及控制措施。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建立進出口食品風險預警及快速反應體系。對于境內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進出口食品造成影響的,或者在進出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采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報機制,及時向有關部門、機構和企業通報。 (五)進口和銷售記錄的監督檢驗。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監督進口商或者其代理商建立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制度,對未建立并遵守本制度的,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給予處罰。 ?。┬抛u記錄。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建立進出口食品的進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信譽記錄,并予公布。對有不良記錄的進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加嚴檢驗檢疫措施,有關規定另行發布。 ?。ㄆ撸┱倩?。 對于發現進入我國國內市場銷售的進口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或已經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食品進口企業應當主動召回并向所在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告。 ?。ò耍﹪晨诎妒称繁O督管理。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國境口岸食品的監督管理。 ?。ň牛┦召M。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開展進出口食品檢驗檢疫工作,按照《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辦法》的規定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 [pagebreak] 十四、關于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ㄒ唬└骷壻|檢部門在日常監管工作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依法通報同級衛生部門,并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 (二)在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質檢部門應當根據職責依法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對確認屬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責令食品生產者依法召回并銷毀;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事故責任調查清楚后,責令其進行清洗消毒。 ?。ㄈ└骷壻|檢部門要依法積極組織參與事故調查,及時掌握調查處理相關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十五、關于監督管理 ?。ㄒ唬┍O督管理計劃。 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依法在本級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下,積極參與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的制定和實施工作,并根據當地生產加工情況確定年度監管工作的重點、范圍和檢查頻次。參與制定、實施監督管理計劃的經費按照有關規定由同級財政列支。 ?。ǘ┍O督管理措施。 1. 食品抽樣檢驗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實施。 2. 查封、扣押期限為三個月;保質期短于三個月的食品,其查封、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保質期。因案情復雜等原因,需要延長查封、扣押期限的,應當報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 3. 查封生產經營場所的期限應當嚴格控制;在行使查封違法從事食品生產活動場所的強制措施權時,如果查封部分生產車間等生產單元能夠有效消除該隱患,不得將該生產者的所有生產單元全部查封。 ?。ㄈ┍O督管理制度。 1. 總局將制定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規定,規范縣級以上質監部門對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并實施各項記錄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內容、程序、問題處理等事項。 2. 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依法建立監督檢查記錄制度和安全信用檔案制度。監督檢查記錄按照規定的格式要求,記錄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經監督檢查人員和食品生產者簽字后歸檔;安全信用檔案要依法記錄許可頒發、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食品生產者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對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應當依法予以查處。按照總局質量信用體系和質量信用信息平臺建設的總體部署,加快建立安全信用檔案制度和信譽記錄,逐步實現質量信用信息資料共享。 3. 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通過專門的機構或者平臺受理咨詢、投訴、舉報,并及時核實、答復和處理,作好記錄。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移交有權處理的監督管理部門處理。 十六、關于信息發布制度 ?。ㄒ唬┛h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依據職責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信息,可以按年度公布工作計劃,并根據工作需要公布實施重點監督管理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名錄。 ?。ǘ┛h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獲知依照食品安全法規定需要統一公布的信息的,應當逐級上報至總局,由總局通報衛生部;必要時,可以直接向衛生部報告,并逐級上報至總局。 (三)各級檢驗檢疫部門以檢驗檢疫機構的名義對外發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由總局統一組織。 十七、關于法律責任 (一)各地質檢部門負責依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對生產環節和進出口環節有關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其中包括查處食品生產者在食品中添加藥品,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以及食品生產者安排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等違法行為。 (二)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有關規定要求的違法行為,包括對生產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以及生產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違法行為,由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予以查處;但是,未依法備案相關食品企業標準的,以及利用新的食品原料從事食品生產或者從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生產,未經過安全性評估的,由有關部門予以查處。 各級質檢部門要著力強化監管法制意識,加大技術投入,提升監管能力,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總體水平。在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中發現或遇到問題,請及時反饋總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